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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司法局抗疫期间便民措施

来源:龙华区司法局 日期:2020年02月0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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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流行和传播,也为了保障市民群众抗疫期间司法行政业务的正常办理,龙华区司法行政系统在抗疫期间,提供以下便民措施:

  一、开通在线公共法律服务咨询

  2月3日起,龙华区各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坐班律师在广东法律服务网开通在线解答,居民可通过电脑、手机客户端搜索“广东法律服务网”在线咨询法律问题。

  二、接受邮寄方式办理业务

  接受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接受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投诉材料;接受通过邮寄方式申请法律援助;接受通过邮寄方式调阅人民调解案件卷宗。(邮寄资料相关要求附后)

  三、开通在线语音通话进行人民调解

  2月3日起,龙华区各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驻各单位各部门人民调解室可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QQ等软件以语音通话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以电子文件的形式送达。

  四、接受邮寄方式受理人民调解组织设立申请

  申请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资料,办理备案。申请对象范围包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居民委员会、区总工会、街道总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行业协会。(邮寄资料相关要求附后)

  五、延长有关社矫对象春节离深假期

  社矫对象在请假期间前往湖北的或密切接触病毒感染者的,在假期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延长假期。销假工作采取视频、微信等方式进行。

  六、暂停社矫对象集中点名、集中教育等集体活动

  暂停对社矫对象集中点名、集中训诫,暂停组织社矫对象开展集中学习、集中教育等活动;通过微信、电话开展学习教育,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社矫对象的管理;暂停社矫对象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社区进行服务。

  七、对社矫对象进行视频报到和视频家访

  暂停社矫对象前往司法局或司法所报到,暂停司法所社矫工作人员前往社矫对象住处家访。采用视频方式进行报到和家访,采用电子形式记录有关调查询问情况,并以电子形式交由社矫对象确认,待抗疫期过后,再由社矫对象来司法局和司法所对相关材料签字。

  八、延期办理对律师行业执业活动的投诉事项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投诉,若当事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于治疗、隔离期间,或身在湖北及其他受疫情影响暂停交通的地区,不能按时提交答辩意见、补充证据材料及配合调查,可以申请延期办理上述事项。

  九、暂停接受当面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

  龙华区行政复议办公室暂时停止接受申请人当面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疫情防控期间,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需要立即申请行政复议的,建议通过邮寄方式提出。(邮寄资料相关要求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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