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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十要十不得”法律告知书

来源:龙华区司法局 日期:2020年02月0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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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维护龙华区平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向广大居民告知:

  一、要关注权威信息,不得信谣传谣造谣;

  二、要如实申报登记,不得隐瞒出行、密切接触信息;

  三、要配合体温检查,不得抗拒政府防控措施;

  四、要注重健康生活,不得接触、购买、食用野生动物;

  五、要坚持外出戴口罩,不得妨碍公共场所管理秩序;

  六、要防止交叉感染,不得组织举办聚集活动;

  七、要保护个人信息,不得泄露他人隐私;

  八、要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得故意或过失传染他人;

  九、要守法诚信经营,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十、要坚信抗疫必胜,不得滋事生非。

  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将受到相应法律制裁,请大家守法抗疫。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