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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职责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纪检监察、审计、机构编制、人事、财务、采购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群、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培训等工作;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相关工作。

审理室

  组织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与考核,开展计算机审计工作,负责综合业务文稿的起草,负责办理审计报告公开事项,审计成果统计和综合调研。承担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审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内部审计,督促处理和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拟订审计综合性业务规范。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及应诉。指导和监督社区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审计区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与区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经济责任审计科

  审计区直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在有关的经济活动中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审计区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其在有关的经济活动中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负责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和文件。研究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区属重大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对投资项目协审机构的分配考核等管理工作。

整改科

  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工作,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监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及其结果公示情况;牵头起草各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统筹市、区两级审计相关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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