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核查情况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日期:2020年06月0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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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市监通告〔2020〕29号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加强对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核查工作,现对核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0日。

  经过初步核查,现有382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不在原址等问题,我局已对相关企业责令整改或要求其主动注销,企业如在公示期内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主动注销,公示期满未到辖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相关手续的,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并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后续我局将继续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各企业如未进行相关产品经营,请及时主动注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避免因公示或载入异常名录对企业其他经营行为造成影响。

  特此通告。

  附件:1.核查情况公示企业信息

  2.深圳市各辖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