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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关于《龙华区2019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龙华区水务局 日期:2020年09月1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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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收到《龙华区2019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针对审计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压实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对审计意见建议进行全面、系统、深入整改,切实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现将整改情况致函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问题整改

  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反馈意见,把审计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审计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保障。

  局党组专门成立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三个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水污染治理中心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在整改过程中的工作督查、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此外,局党组书记、局长红艳同志亲自率队赴深水龙华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入调研,全面梳理供水工程存在的问题,多次和深水龙华水务公司专题研究讨论,落实解决问题的工作举措。

  (二)明确目标措施。

  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科室及时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程跟进督导。

  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局党组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在每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研究分析整改进度,及时反馈整改过程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累计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7次。

  二、聚焦问题,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内容

  本次审计工作报告共涉及我局3项问题,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概算内容无法实施,无效勘察设计费用合计约483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复核,审计报告中反映的43个正本清源查漏补缺片区,其中27个拟取消实施改造,15个按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方案调整,已完成改造,剩余1个片区正在调整方案和协调进场施工工作。

  针对勘察设计单位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复、错误设计的情况,我局进行了如下整改:一是扣除重复无效勘察设计费用381万元。根据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约定,勘察费以甲方确认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进行结算,设计费按施工最终结算价为基数进行计算。经核查,重复无效勘察设计工作未造成实质性重复建设,根据按实结算原则,我局不予支付27个需取消实施改造小区无效勘察设计费用381万元。二是对设计单位处罚46.3092万元。针对勘察设计单位因工作失误对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我局依据合同约定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处罚,已分别向大浪、福城、龙华、观澜、民治等五个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勘察设计单位发送了律师函,合计处罚金额46.3092万元。三是将涉事设计单位列入水务不良行为记录。根据《深圳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针对现场核实有误、不熟悉已有项目资料等原因造成重复设计的单位,我局已向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不良行为信息,申请对福城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勘察设计单位处以扣6分的处罚,对大浪、龙华、观澜、民治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处以扣3分的处罚。

  (二)部分设计变更未按要求上报监督系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复核,由深水龙华水务公司代建的供水工程项目共10项工程累计118次设计变更未按要求上报监督系统备案,目前我局已督促深水龙华水务公司对118次设计变更进行系统补录,同时,立即举一反三,严格按照《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的规定,修改完善局内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施工管理、设计变更、验收移交等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所有水务工程务必按时按质完成变更工作。

  (三)部分建设单位对变更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印发了《龙华区水务局供水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深水龙华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供水项目监管原则,并对供水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金管理、履约评价等方面的监管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管理办法,落实供水项目的监管工作。二是委托变更预算审核单位进行变更预算审核,目前第三方审核报告已完成编制,变更金额已按固定单价进行调整,并调减多计金额18.59万元。三是在区审计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再次开展内部审计和在建工程审计,目前我局已完成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正在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三、压实责任,常态化推进审计工作落实

  接下来,我局将在工程建设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章制度推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设计,强化工程前期管理。

  一是在项目前期阶段,加强与城市更新、综合整治项目各建设单位、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确认项目实施范围,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及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邀请其参加设计文件专家评审会,力争在前期阶段排除重复隐患。二是在项目建设阶段,考虑到设计与施工存在时序差,施工进场前我局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实地排除重复建设的可能。三是加快智慧水务信息化建设,通过构建智慧水务平台,及时共享水务建设情况,全面提升水务建设决策水平,避免重复建设。

  (二)建章立制,强化工程建设管理。

  持续完善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工程全过程闭环管理。目前,我局已印发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制度、验收移交制度、设计变更制度、履约评价制度、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规章制度。

  (三)形成震慑,建立履约评价负面清单。

  严格执行《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深圳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相关细则,建立全区水务履约评价负面清单,履约评价结果与合同支付条款挂钩,对不良履约行为予以顶格罚款。对于工作质量不高、合同履约不到位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单位,联合住建、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设工程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对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形成威慑力、影响力,倒逼建设工程服务企业切实提高履约水平。
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