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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类标准

来源:龙华区统计局 日期:2020年08月0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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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企业“一套表”?

  企业“一套表”是指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整合现行报表制度,消除不同统计调查制度对同一调查单位的重复布置和重复统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采集方式的统一组织管理和统计资源共享的一种新的统计调查制度。企业“一套表”制度下,统计部门只向纳入一套表的企业布置一套统计报表,由企业通过网络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报送数据,各级统计部门在线审核、查询及汇总处理统计数据。对政府而言,企业“一套表”制度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统计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保证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有利于统一规范数据采集、处理、汇总工作流程,提升政府统计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对企业而言,企业“一套表”制度有利于避免统计任务的多头布置、调查单位重复填报,减轻调查单位统计负担。
  2.若企业已经达标,能及时进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报数吗?
  目前企业进入联网直报平台报数,必须经过四上审批系统由国家统计局最终确认方可。现审批时间分为月度和年度进行,月度审批只针对当年新开业(投产)企业或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企业,年度审批无此限制。
  3.企业如何判断所属行业?
  1.根据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所属行业”判断。
  2.对照在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行业代码前两位为06-46的企业属于工业企业;前47-50的企业属于建筑业企业;前51-52的企业属于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前61-62的企业属于住宿和餐饮业企业;7010的企业属于房地产经营业企业;其他行业代码的企业属于服务业企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详细内容请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www.stats.gov.cn/),在“统计标准”栏目查询。
  4.什么是“四上”企业?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通俗称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确定以上法人单位的标准为: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为什么部分居民身份号码中的地址码(前6位)与统计用区划代码不一致?
  答:居民身份号码由公安部门编制,统计用区划代码由国家统计局编制。两个代码的前六位都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所不同的是,居民身份号码是终身制的,一经发出不能变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用区划代码,视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可能会有变更。因此,有部分居民身份号码的前6位代码与统计用区划代码不一致。
  6.轻重工业分别对应的具体工业行业有哪些?
  答:轻重工业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生产性质和产品用途进行划分的,不能简单地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某个层次相对应。如采矿业门类全部属于重工业,而有些门类则要根据其大类、中类甚至小类划分到轻重工业中。具体划分如下:
  轻工业指主要提供生活消费品和制作手工工具的工业。包括(1)直接或间接以农产品为基本原料的轻工业。如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纺织、服装、服饰、皮革、毛皮制作、制鞋,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造纸及印刷等工业。(2)以工业品为原材料的轻工业。如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日用玻璃、塑料、搪瓷、金属制品,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摩托车、自行车、非公路休闲车制造,电池、家用电力器具、照明器具制造,视听设备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等。
  重工业是指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主要生产资料的工业。包括(1)对自然资源的采掘(伐)工业,如采矿业。(2)向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基本材料、动力和燃料的原材料工作,如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等工业。(3)对工业原材料进行再加工制造的工业,如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计算机制造,通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电子器件元件制造,通用、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
  7.为什么月度统计中没有一月份数据?
  答:为了消除春节假期不固定因素带来的影响,增强数据的可比性,按照国家统计制度,从2012年起,不单独对1月份统计数据进行调查,1-2月份数据一起调查,一起发布。即2012年以来,国家统计局2月份不再发布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和销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业经济效益数据。
  8.什么是环比指数与定基指数?
  答:由于采用的基期不同,发展速度可分为环比发展速度和定基发展速度。环比发展速度是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期水平相比,反映了现象逐期发展变化的速度;而定基发展速度是报告期水平与某一固定时期水平之比,表明现象在较长时期内中的发展变化速度,又称总速度。
  环比发展速度和定基发展速度存在如下关系;
  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等于定基发展速度,因此两者之间是可以进行推算的。
  9.经济地带是如何划分的?
  答:目前,统计中所涉及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具体划分为:东部10省(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中部6省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12省(区、市)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东北3省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