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龙华区文化企业参展备案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日期:2020年02月1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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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文化企业:

  根据《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精神,现将我区文化企业参展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创意、文化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和中介服务活动的文化企业、文化园区运营管理公司;

  (二)在龙华区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除外)和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二、备案应提交资料

  (一)《龙华区文化创意企业参展备案表》(附件1) 及其相关参展确认资料(如参展合同、展位确认函、协议书、邀请函、报名表等);

  (二)《2020年文化企业全年参展计划表》(附件2)

  三、注意事项

  (一) 本次参展备案为2020年统一备案,请参展企业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2020年度文化企业全年参展计划表》提交到电子邮箱,展会时间在上半年的在2月28日前将《龙华区文化创意企业参展备案表》提交至电子邮箱,展会时间在下半年的在7月31日前将《龙华区文化创意企业参展备案表》提交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和文化产业科,逾期将不再受理2020年参展备案。

  注:上述附件1、2均需加盖公章扫描提交到电子邮箱。

  (二)备案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经查实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备案资格;

  (三)未提交备案资料因展会性质等原因未通过备案同意的参展企业,将不能享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展会展位费资助。

  联系人:小姐

  联系方式:29561502

  电子邮箱:lhqwcb@szlhq.gov.cn;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国鸿大厦7栋A座403党群服务中心党建书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