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日期:2021年07月0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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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相关文化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我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2021年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七条第九款、第七条第十款、第七条第十一条款规定的“原创舞台剧商演资助”“举办重大文创活动资助”“新开设实体书店资助”,共三类扶持项目,具体内容可登录“龙华政府在线→部门信息公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策法规”中查阅。(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及流程

  (一)原创舞台剧商演资助(核准制项目)

  1.申报对象及条件

  (1)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创意、文化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和中介服务活动的文化企业、文化园区运营管理公司;

  (2)在龙华区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3)申报单位须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4)商演剧目须为自主原创,且演出场次20场(含)以上或进行境外演出。

  2.申报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18:00。

  3.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项目名称→在线办理→法人登录→选择位置“龙华区”;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发送短信方式另行通知相关单位(请申报单位随时关注资金申报网站项目受理情况)。

  (2)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请书至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B1703。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核纸质申请书,材料完整无误即予以受理。

  (3)拨付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年度资金安排及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编制资金资助计划,按流程提请审定。审定结果将在“龙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资金拨付;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或重审,调查或重审结果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

  (二)举办重大文创活动资助(核准制项目)

  1.申报对象及条件

  (1)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创意、文化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和中介服务活动的文化企业、文化园区运营管理公司;

  (2)在龙华区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3)活动要对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产生显著推动作用;

  (4)活动主办单位应为国家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

  (5)申报单位要有策划、执行大型活动的经验及实力,活动主题不限;

  (6)申报单位要有明确的活动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举办时间需在本年度内。

  2.申报时间:7月1日-7月12日18:00。

  3.申报流程

  (1)报送材料: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将单位基本情况、活动方案(含活动预算)、场地证明等发至lhqwcb@szlhq.gov.cn。(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项活动,邮件上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2)受理初审: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条件符合即进入实地考察及专家评审环节。

  (3)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到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及对活动方案进行专家评审。

  (4)活动认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实地考察、专家评审、企业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重大文创活动认定名单。

  (5)资金申报(活动举办完成后,申报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资金申报):

  ①网上申报: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项目名称→在线办理→法人登录→选择位置“龙华区”;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发送短信方式另行通知相关单位(请申报单位随时关注资金申报网站项目受理情况)。

  ②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请书至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B1703。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核纸质申请书,材料完整无误即予以受理。

  ③专项审计: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活动实际支出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申报单位与支出发生单位的关联性等进行审计。

  ④拨付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年度资金安排,结合活动考核结果、申报单位综合情况、项目具体情况及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编制资金资助计划,按流程提请审定。审定结果将在“龙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资金拨付;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或重审,调查或重审结果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

  (三)新开设实体书店资助(评审制项目)

  1.申报对象及条件

  (1)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创意、文化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和中介服务活动的文化企业、文化园区运营管理公司;

  (2)在龙华区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3)实体书店须为近三年新开设,对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能产生较大影响,且定期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2.申报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18:00。

  3.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项目名称→在线办理→法人登录→选择位置“龙华区”;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发送短信方式另行通知相关单位(请申报单位随时关注资金申报网站项目受理情况)。

  (2)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请书至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B1703。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核纸质申请书,材料完整无误即予以受理。

  (3)专项审计: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活动实际支出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申报单位与支出发生单位的关联性等进行审计。

  (4)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到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并对通过现场考察单位的项目情况进行专家评审。

  (5)拨付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年度资金安排,结合专家评审结果、申报单位综合情况、项目具体情况及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反馈情况,编制资金资助计划,按流程提请审定。审定结果将在“龙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资金拨付;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或重审,调查或重审结果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须仔细阅读并了解《细则》中各项规定,按照《细则》的要求进行申请。

  2.资金申报通过预审的纸质申报材料应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1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胶装成册并加盖封面章、骑缝章,另“上一年度纳税证明、近三年无违规证明、申报单位提供方案及报告”6项材料需单独加盖公章。

  3.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后,请密切留意网站更新审核情况,初核不合格的可修改后重新提交(需在2个工作日内修改正确并提交),未重新提交而导致超过申报时限的视为逾期申报。

  4.申请单位须同意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内容,接受由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对申请单位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计。

  5.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6.申请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自行留底,主管部门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池先生,蓝小姐;电话:23336268,2956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