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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度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结论公示公告

来源: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3年09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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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试行)》(深龙华卫健联〔2023〕2号)《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了2023年度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155项经专家评审后形成明确验收结论的项目予以公示(附件1)。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公示期间,项目负责人或依托单位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填写《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验收复审申请表》(附件2)申请复审,复审申请应明确复审内容和理由,并附上佐证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我局。凡未按要求提出复审申请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414室;联系电话:0755-23336201。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附件1:2023年度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结论

  附件2:龙华区医疗卫生机构区级科研项目验收复审申请表

  2023年9月21日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