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工作指引(2015版)的通知》(粤卫函〔2015〕618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强化辖区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预防接种单位按预防接种门诊、产科预防接种点、犬伤门诊、特需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分类,由各医疗卫生单位承担相应的预防接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第一类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接种门诊)
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樟坑径社康中心等61家社康中心为预防接种门诊(详见附件1),负责责任区域内服务人群的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除外)。
二、第二类预防接种单位(产科预防接种点)
深圳健安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为产科预防接种点(详见附件2),负责本单位接生的新生儿第一针乙肝疫苗、卡介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三、第三类预防接种单位(犬伤门诊)
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等3家医疗机构为犬伤门诊(详见附件3),负责全天24小时对犬伤就诊者登记、伤口处理、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预防接种工作。
四、第四类预防接种单位(特需预防接种门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油松社康中心等3家医疗卫生单位为特需预防接种门诊(详见附件4),负责成人、外籍人士、在校学生或出国人员等的预防接种工作。
自即日起,各医疗卫生单位按分类要求承担相应的预防接种工作,未列入以上四类预防接种范畴的医疗卫生单位,均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联系人:邓舒元,联系电话:18806646580。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