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卫生健康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1年01月05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我市设立考点,负责本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本考点的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考务管理工作由市卫健能教中心承担。

  报名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2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报考人员对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1月18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现场确认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和平路幸福城商业大厦1楼101号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幸福城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入口处),联系电话:0755-21038601。

  不属于龙华区医疗机构的报考人员,请前往相应辖区的现场确认点。

  三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审核意见及公章,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一)《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各栏目所填内容须与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二)《本人身份证明,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一致。

  (三)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

  (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五)报考所须提供的其他材料。根据《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14〕488号)要求,报考人员为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附件2);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附件2),到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确认。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确认手续。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国外取得的相关专业学历须同时提供中英文课程表。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单签字确认,并将报名信息确认单订在报考材料后面一并提交给报名点。

  考生到报名点确认材料时需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须单位验印盖章),证书原件经报名点审核后退回给考生。考生须在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单签字确认。并将报名信息确认单订在报考材料后面一并提交给报名点。

  申请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申请报考人员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学制、学历(需注明是否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情况等。毕业证明模板可参考《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