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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一长期缠访闹访非法上访者被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深圳龙华融媒发布 日期:2020年09月2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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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8年起,居住在龙华区的信访人鲜某先后数百次上访,提出发放额外劳动报酬、工作安置等个人诉求。经核查,信访人鲜某反映的诉求并不属实。上访过程中,鲜某对街道和区信访部门数十次沟通回复置若罔闻,为达到个人目的,长期采取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反复通过不实投诉的方式向政府部门施加压力,言语威胁、辱骂信访工作人员,给政府造成大量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支出,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单位工作秩序及社会公共秩序。2020年9月,鲜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一、缠访闹访“强拿硬要”违法违规反映诉求

  鲜某,四川仪陇县人,1994年12月从四川仪陇县入伍,于1998年1月服完义务兵役,退役回到入伍地,根据1987年12月至1999年12月实施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鲜某不属于由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2006年6月,鲜某通过购房将户籍迁移至深圳市,后落户于龙华区。来深后,鲜某先后在深圳数家公司就职,于2015年入职龙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安公司”)。

  2018年起,鲜某多次上访,要求保安公司补发合同约定外的奖金及加班费,并要求辖区街道按照户籍退役军人身份为其安排工作。对此,龙华区信访局、辖区街道迅速组织调查,并数十次通过短信、当面解释、出具《答复意见书》等形式进行沟通回复,耐心告知鲜某其公司已按劳动法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了足额劳动报酬,由于鲜某不属于由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出于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区、街道为帮扶其就业,多次带其去参加市、区、街道各级政府组织的公益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均因个人的原因没被录用。

  “我是深圳户口,我是退役军人,你们必须优待我!”鲜某拒不接受工作人员的任何解释和建议,依旧缠访不休。本着优待退役军人的原则,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逢年过节走访慰问,协调保安公司对其在工作岗位、作息时间和待遇上予以照顾。面对各方的关怀和努力,鲜某丝毫不为所动,拒不配合公司安排。在鲜某无故旷工4个多月后,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鲜某宣称自己受到打击报复,扬言将进京上访。

  二、态度恶劣言辞偏激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为了化解鲜某信访事项,区、街道先后召开十余次协调会,近百次与鲜某进行沟通。在多次协调会中,鲜某情绪激动、态度恶劣,砸水瓶、拍桌子,辱骂工作人员,拒不接受任何解释和建议,频频扬言诉求得不到满足就进京上访,甚至捏造不实信息投诉工作人员,制造网络舆情,向政府单位施压。

  “多次接访中,鲜某经常态度反复,会上对沟通回复表示理解和接受,会后很快‘变脸’,第二天一早我们就会收到鲜某投诉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威胁恐吓’的信访信件。”对于鲜某故意歪曲、错误理解工作人员话语,捏造不实信息进行诽谤的行为,数名长期对其进行劝导慰问的信访干部都深有感受:出于好意帮其提拎行李,鲜某便谎称包内贵重物品丢失,诬陷工作人员实施盗窃;对鲜某进行思想教育,指明诽谤、捏造、污蔑事实将会承担法律后果,甚至可能对其子女产生负面影响,鲜某转头便将“工作人员以子女安全威胁我”的投诉信在网络上发布……

  尽管鲜某上访情绪激动、行为偏激,相关政府部门仍在法定职权内持续对他开展帮扶措施,激励他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工作和生活,然而鲜某并不领情。

  三、严重扰乱信访秩序 非法上访者终遭制裁

  2019年以来,鲜某反复前往北京有关部、委进行缠访,以此要挟政府为他解决无理诉求。2020年9月8日,鲜某再次进京缠访闹访,被北京警方强制带离。在回深候机过程中,鲜某心知不合理诉求无法得到解决,又提出,“如果不能解决诉求,就给我20万元补偿,否则不回深圳!”在得到工作人员现场解释答复后,鲜某直接撕毁了登机牌并在机场大声叫嚣。

  鲜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信访条例》,严重扰乱信访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9月13日,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构成寻衅滋事的鲜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龙华区信访、公安、街道等部门始终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尽心尽力为群众解决合理合法诉求的同时,对违法信访活动中涉嫌寻衅滋事、敲诈政府以达成其非法牟利目的人员,也必将依法处理。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龙华区已化解突出信访问题194宗,推动“六无”老人姚某长达44年身份待遇问题、庄某拆迁补偿等多宗信访积案实现“事心双解”,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