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关于开展大浪时尚小镇新旧产业政策过渡期助企纾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 日期:2022年12月20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大浪时尚小镇企业:

  为降低新冠疫情对大浪时尚小镇企业的影响,持续促进小镇时尚产业稳步发展,进一步助力龙华建设新兴产业高地和时尚产业新城,根据《大浪时尚小镇新旧产业政策过渡期助企纾困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开展大浪时尚小镇新旧产业政策过渡期助企纾困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26日9时整至2023年2月3日18时整(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大浪时尚小镇公共服务平台7楼701(龙华区大浪街道明浪路3号)。

  三、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五、办理流程

  发布通知――申请人现场提交刻录光盘——预审——通知申请人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初审(如有必要需现场核查)——内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审核拟定资助计划——审议——社会公示——通知申请人提交相关凭证——拨付资助计划。

  六、注意事项

  (一)预审接收刻录光盘。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预审材料(仅刻录光盘),预审阶段重点关注材料是否齐备、签字盖章是否遗漏,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以邮箱及电话等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或补正材料清单,需补正材料的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刻录光盘,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驳回申请。

  (二)初审接收纸质材料。预审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邮箱及电话等方式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通知。纸质材料与刻录光盘有差异的,以刻录光盘为准补充纸质材料,初审阶段对纸质材料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以邮箱及电话等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或补正材料清单,需补正材料的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补充材料及相应的刻录光盘,审核仍不通过的终止受理。

  (三)需现场核查的,由专项审计人员上门核查,请申请人配合核查。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刻录光盘要求:光盘正面写明申报单位、申请项目、申请人电话及邮箱;电子文件按照申报指南中申报材料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材料标题命名,例:1.申请表原件。

  (二)纸质材料装订要求(以此为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序装订成册,以A4纸型制作,正反打印、编制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书脊(侧边)要求标注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材料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申报材料中如有外语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提交复印件的,原件保存以备核对。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企业(项目),适用于本工作方案相关措施,可同时申报享受资助;同一企业(项目),同时又适用于深圳市及龙华区现行的其他政策时,从高执行,不予重复执行。

  (二)我中心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扶持计划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中心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中心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中心举报。

  (三)请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进行申报,逾期未到现场申报的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四)本申报工作由龙华区大浪时尚小镇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

  0755-28159913、0755-23332377、0755-28011831


  附件:大浪时尚小镇新旧产业政策过渡期助企纾困工作方案申报指南


  

  龙华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