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龙华区其他人才配租住房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3年02月0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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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现面向龙华区其他人才配租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面向龙华区其他人才共推出住房20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龙光玖悦台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本次供应20套,户型为一房(约35㎡左右)12套,二房一厅(约65㎡左右)5套,三房一厅(约80㎡左右)3套,项目预计交付时间为2023年6月。

  温馨提示:以上住房面积为建筑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二、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次配租对象为现有住房体系暂无法保障的人才,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及其家庭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及其家庭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宅建设用地。

  3、申请人在注册地、纳税地均在龙华区的企业(可享受我区定向配租住房的企事业单位除外)全职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并承诺租赁期限内在龙华区企业全职工作

  4、全日制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

  三、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排位一: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个人或家庭,选房顺序依据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排位二:未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个人或者家庭,选房顺序按照在龙华区缴纳社保的时间确定。

  排位一的群体选房完成后再进行排位二群体选房。

  (二)配租面积标准

  本次配租面积标准按照人才群体定向配租面积标准确定。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约35㎡左右户型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约65㎡左右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约80㎡左右及以下全部户型的房源。

  四、配租程序

  (一)认租申请

  1、本次认租申请,采用现场提交资料的认租形式。地址为: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住房和建设局二楼211室。

  2、认租受理时间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受理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2023年3月10日17:30前未完成提交认租材料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住房。

  3、认租材料

  (1)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劳动合同、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截至2023年2月28日在龙华区企业不间断缴交社保明细(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含学历证及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如为留学人才,另附教育部颁发的留学证明原件一份。

  (5)如申请人为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需提供备案回执单复印件,非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可不提供。

  (二)看房事项

  认租家庭可通过下载附件中的户型图册查看项目房源户型相关信息。

  (三)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四)公布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人(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项目名称

户型

套数

基准租金(元/月·㎡)

物业管理费标准(元/月·㎡)

龙光玖悦台

一房(约35㎡左右)

12

38.8

6.5

二房一厅(约65㎡左右)

5

三房一厅(约80㎡左右)

3

  在上述基准租金基础上,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单价,按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租赁合同的租金单价。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查看各项目基准租金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

  六、重要提示

  (一)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二)关于本次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三)合格认租人(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四)房源按照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人(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合格认租人(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1.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项目交付时间、租金等信息并

  予以认可。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该项目同样信息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2.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风险提示:

  1.项目红线外1000米或3公里范围情况说明:

  (1)本项目用地西侧为新区大道,南侧为龙华人民路,北侧为大洋西街,东侧为腾龙路,可能对临近住户有一定交通噪音、尾气、灯光等影响。

  (2)本项目3公里内有医院,不排除会对临近单位造成噪音,气味等影响。

  (3)项目南面3公里内有加油站,不排除会对临近单位造成交通,气味,噪音等影响。

  (4)东面临近深圳地铁4号线,6号线,不排除会对临近单位产生噪音,粉尘等影响。

  (5)项目周边或内部存在的商业体,不排除会对临近单位适成噪音,气味,油烟,灯光影响,

  (6)周边存在在建项目,不排除会对临近单位产生噪音,扬尘污染等影响。

  (7)周边存在多所学校,不排除对住户产生交通,噪音等影响。

  2.项目红线内情况说明

  (1)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共计三个出入口,两个设置在项目北侧,一个设置在项目东侧,不排除对临近单位产生噪音,废气等影响,

  (2)本项目裙楼部分外立面设有广告位、灯箱、LED广告屏及泛光照明,部分塔楼顶部和底部装有装饰灯,对临近单位可能会产生灯光影响;

  (3)外墙幕墙装饰构架,立面线条可能对各户型的局部采光或视野有一定影响。

  (4)本项目沿街商铺因公共配套需要,铺装电力、燃气、管道、消防栓等设施,可能会对临近单位产生观感等影响。

  (5)本项目配电房位于半地下室一层,化粪池位于4栋、5栋、1栋二单元商业外侧各一个,消控室位于4栋临街位置,物业服务用房位于1栋一单元1层及夹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位于1栋二单元1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位于1栋二单元2层,不排除会对周边住户产生噪音,气味等影响。

  (6)本项目2栋为幼儿园,不排除对住户产生交通、噪音等影响。

  (九)本通告未尽事宜或歧义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大家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反映,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我局将对实名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反映人员的信息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政策咨询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住房和建设局二楼211室,咨询电话:0755-81477770。

  特此通告。

  附件:龙光玖悦台户型图(其他人才配租)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