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2年龙华区第二批长租公寓配租(企业)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2年04月2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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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房源实际情况,现面向龙华区人才安居优质企业推出2022年第二批长租公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定向配租房源8个项目共450套房源,具体房源包括: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房源情况

看房电话

看房时间

1

龙湖冠寓桂月路项目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章阁社区桂月路478号

25套

18948186128

9:00-21:00

2

龙华锦湖公寓项目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望荣路

15套

0755-28091122

9:00~12:00,14:00~21:00

3

愿景微棠逸秀新村项目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逸秀新村D2、D3栋

124套

18926473971

10:00~21:00

4

愿景微棠白石龙项目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石龙村A21、22栋

14套

17322323834

10:00~21:00

5

愿景微棠创业花园项目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创业花园B122-123、C41栋

126套

18025439850

10:00~21:00

6

愿景微棠元芬项目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陶元社区元芬村和上早村

121套

19925404627,18124727098

10:00~21:00

7

锦鲤商务公寓项目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龙华大道4818号

4套

0755-23078888

8:30~12:00,

14:00~18:00

8

壹间公寓项目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百利路信义御珑豪园

21套

18138215354

9:00-20:00

  二、配租对象

  (一)定向配租主体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2021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企业(详见附件1)。

  上述区优质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申报。

  (二)定向配租对象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在上述定向配租企业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三、租赁期限

  定向配租住房合同期限为3年。因本次定向配租住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龙湖冠寓桂月路项目、龙华锦湖公寓项目、愿景微棠逸秀新村项目、愿景微棠白石龙项目、愿景微棠创业花园项目、愿景微棠元芬项目、锦鲤商务公寓项目、壹间公寓项目三年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四、配租面积标准

  (一)单身家庭配租约35㎡户型的房源;

  (二)两人家庭配租约50㎡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三)三人家庭配租约65㎡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四)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约80㎡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配租房源的实际情况,安排单身人才进行合租。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租承诺书(签字盖手印原件,详见附件2);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或新生儿出生证明);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证件类提交复印件,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详见附件3);

  4.无房产证明(以当月打印的为准);

  5.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

  (二)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详见附件4);

  4.住房专办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申租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详见附件5);

  6.申请人信息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详见附件6)。

  六、配租流程

  (一)注册深圳市公共租赁信息平台账号

  各住房专员前往“https://zjj.sz.gov.cn/zfxx/ggfw/enterprise.html”注册账号,未注册成功账号的单位,后续将无法配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7),咨询电话:0755-23446658。

  (二)现场看房与申报

  申请人(单位)自行与公寓项目运营单位预约看房,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确定房源:

  1.申请人看房后报意向房源至各自单位的住房专员,住房专员汇总本单位意向房源信息并审核申请人资格,报龙华人才安居公司审核(注意:因长租公寓房源属于市场存量房源,在配租同时也市场化出租,因此可能存在申请人选中的房源在申报过程中被社会人员市场化租赁的情况)。

  2.对已经通过市场化租赁租住在我区合作项目范围内的住房的申请人,可将人员信息报送本单位住房专员,经住房专员审核无误后,向龙华人才安居公司申报转为人才住房合同,享受租金优惠(注意:申请人在申报转为人才住房合同前,须保证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配租面积及条件,符合条件后方可办理后续的人才住房合同)。

  看房及提交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当前批次的定向配租资格。

  (三)签订租赁合同

  住房专员汇总本单位意向房源信息并审核申请人资格,报龙华人才安居公司审核,由龙华人才安居公司审核通过后,各单位住房专员携带申请人个人申租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前往深圳市龙华区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办理签约手续(受理地址:深圳北站广场交通枢纽B1-A楼一层深圳北国际人才驿站人才安居专窗2号),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首期房租及租赁保证金。

  签订租赁合同时间: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9日。

  (四)入住情况备案

  承租单位将所取得住房出租给本单位已确认的入住人员;若入住人员名单发生变更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变更信息报龙华人才安居公司备案。

  七、各项目租金标准及物业管理费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租金标准

物业管理费标准

1

龙湖冠寓桂月路项目

22元/㎡/月

2元/㎡/月

2

龙华锦湖公寓项目

25.2元/㎡/月

A栋单间100元/套/月,BC栋单间80元/套/月,一房一厅120元/套/月,两房一厅150元/套/月

3

愿景微棠逸秀新村项目

46元/㎡/月(电梯)

单间180元/套/月,

一房一厅270元/套/月

4

愿景微棠白石龙项目

50元/㎡/月(楼梯)

单间180元/套/月,

一房一厅270元/套/月

5

愿景微棠创业花园项目

50元/㎡/月(楼梯)

52.5元/㎡/月(电梯)

单间180元/套/月,

一房一厅270元/套/月

6

愿景微棠元芬项目

32.55元/㎡/月(楼梯)

34.13元/㎡/月(电梯)

单间150元/套/月,

一房一厅200元/套/月

7

锦鲤商务公寓项目

25.5元/㎡/月

单间100元/套/月,

两房150元/套/月

8

壹间公寓项目

50.4元/㎡/月

3.98元/㎡/月

  八、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监督投诉电话:0755-23336580。

  九、重要提示

  (一)申请定向配租长租公寓的承租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本单位配租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有关公示情况须报我局备案。

  (二)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三)企业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配租资格,收回长租公寓,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我局不作任何承诺。

  (五)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我局不作任何承诺。

  (六)关于学位、落户及居住证等问题,申报企业需充分告知申请人本次房源实际情况,申请人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后续不得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房源同样信息向我局提出诉求。

  (七)因本次定向配租住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龙湖冠寓桂月路项目、龙华锦湖公寓项目、愿景微棠逸秀新村项目、愿景微棠白石龙项目、愿景微棠创业花园项目、愿景微棠元芬项目、锦鲤商务公寓项目、壹间公寓项目三年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八)已入住本次定向配租项目的入住人:

  1.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项目交付时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信息并予以认可。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该项目同样信息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2.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九)定向配租咨询电话:0755-23336580,0755-81717350。

  特此通告。

  附件:1.2021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

  2.个人申租承诺书

  3.未婚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5.单位申租承诺书

  6.申请人信息明细表

  7.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项目深圳市人才住房定向配租手册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