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018年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19年01月1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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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以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称《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公布2018年度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落实《龙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对照《条例》以及《信息公开规定》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合法、及时、准确、便民为工作原则,明确工作规范,加强队伍建设,狠抓落实,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人员59次,同时开通政府(含部门)网站1个、大屏幕数据1个。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要通过龙华区政府在线、《深圳特区报》、《晶报》、龙华频道龙华以及微信公众号“龙华住建”等网络、新闻媒体平台进行公开,同时,通过政府服务办事大厅、政务宣传栏、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公告、通告等形式进行公开,辖区市民对住建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一)网站及信访平台公开情况
  1.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73条,其中组织机构公开2条、规章6条、规范性文件1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81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22条、办事指南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工作报告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其他政府信息公开553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数量65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9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数量118条。另,我局2018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者重大舆情1次、参加新闻发布会总次数1次,由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丰富宣传途径,加强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应用,通过微信公众号“龙华住建”推出32期文刊,每期文刊发布住建动态、民生关注热点、党建、扫黑除恶等信息;同时我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省、市、区媒体如《深圳特区报》、《晶报》、龙华频道龙华新闻等共开展约118次新闻报道,为我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保障房筹集分配、物业改革等重大事项做好宣传服务工作,向社会传递住建正能量,同时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得到市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通过网上申请方式提交3件,当面申请方式提交1件,通过信函申请方式提交5件;其中申请人为公民8宗,申请人为法人1宗;其中同意公开答复4宗,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宗,申请人申请公开事项不属于本局公开4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答复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涉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宗,现已结案,复议结果为维持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诉讼案件1宗,一审判决结果为维持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公开了政策法规14条,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对于涉及与公众关系较大的政策文件,我局在龙华在线征求公众意见2次,分别为《深圳市龙华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龙华区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二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按时在龙华政府在线“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全年随机抽查情况结果。我局全年随机抽查企业共147家,包括建设主体单位共85家、燃气站点24家、物业管理公司38家。
  (二)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及时公布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计划和我局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我局已把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纳入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为推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在龙华区政府在线设置信息公开栏目,2018年以来共发布住房保障类通知公告合计33条、政策文件3条、常见问题20条、按季度发布保障性住房退出情况信息,做到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信息、分配过程信息、分配结果信息、退出情况信息等公开透明。
  (三)优化公开审批办事服务
  主动公开各类办事指南。一是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未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专此报告。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