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深圳市龙华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合法、及时、准确、便民为工作原则,明确工作规范,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龙华政府在线、《深圳特区报》《晶报》《深圳商报》、龙华频道以及网络、新闻媒体平台进行公开,同时,通过政府服务办事大厅、政务宣传栏、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公告、通告等形式,提高群众对住建工作的了解。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86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数量787条,包括组织机构公开16条、规范性文件5条、重点工作1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3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2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其他政府信息公开604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6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数量173条。另外,我局2019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者重大舆情2次,参加新闻发布会总次数1次,由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8 | ||||
规范性文件 | 3 | 5 | 17 | ||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8 | 减少17 | 10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32 | 增加61 | 293 |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8 | 增加31 | 119 | ||
行政强制 |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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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74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1 | 2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1 | 2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2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2 | 2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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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准确度有待提升。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服务和公开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居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3.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认识,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积极组织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信息服务主动性,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专此报告。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