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019年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0年01月17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深圳市龙华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合法、及时、准确、便民为工作原则,明确工作规范,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龙华政府在线、《深圳特区报》《晶报》《深圳商报》、龙华频道以及网络、新闻媒体平台进行公开,同时,通过政府服务办事大厅、政务宣传栏、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公告、通告等形式,提高群众对住建工作的了解。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86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数量787条,包括组织机构公开16条、规范性文件5条、重点工作1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3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2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其他政府信息公开604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6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数量173条。另外,我局2019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者重大舆情2次,参加新闻发布会总次数1次,由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8

规范性文件

3

5

17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

减少17

1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2

增加61

293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增加31

119

行政强制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集中采购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74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

2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2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2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2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准确度有待提升。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服务和公开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居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3.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认识,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积极组织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信息服务主动性,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专此报告。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