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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职责
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信息、调研、综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纪检监察、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青妇、离退休人员服务、对外接待联络及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局行政制度的组织制定及检查落实。承办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审批协调科(政务公开科)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等相关工作,承担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规范的制定工作。按规定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标准化建设及流程优化等工作。推动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理。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府网站统筹规划、开办审核、内容监管和监督问责。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计、内容组织、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推进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推进网上办事、移动办事。承担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组织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系统等建设管理。承担区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大厅的管理,组织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政务服务效能。承担区政府“12345”公开电话系统及资料库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承担区政府“12345”公开电话接听服务管理及来电事项的交办、协调和督办工作。受理和协调处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建议。组织制定并实施政务服务热线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牵头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公开电话工作。

数据管理科(信息安全科)

  组织拟订并实施信息安全、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承担政务数据体系规划和建设,组织开展政务数据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数据开放。承担基础信息资源库、主题信息资源库等建设、管理、应用和安全保障工作。组织与政府、社会数据资源的交换、共享和开放。牵头实施政务信息安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安全防护、预警、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党政机关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管理、应用和安全保障工作。牵头实施政务信息安全平台、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政务安全工作。负责与市级部门、区各职能单位沟通联系,推进数据管理、信息安全工作。

智慧城市规划发展科

  拟订“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信息安全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推进“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顶层架构,牵头实施基础技术平台和统一应用支撑平台的建设、管理、应用和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区各单位“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规划。对各街道各部门“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展必要性审核工作,组织咨询论证、专家评审。协助开展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和验收监督工作。牵头开展“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信息安全考核工作。与市级部门、区各职能单位沟通联系,协调推进区智慧城市的规划发展工作。

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科

  组织拟订并实施网络、机房、计算存储资源的规划、标准、规范。组织“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等项目建设。按照市和区的整体规划、基础支撑要求及各职能单位的业务需求,牵头实施基础网络与前端、计算存储等IT资源管理平台、物联感知平台、视频共享平台的建设、管理、应用和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平安城市、智慧政务、智慧生态、智慧交通、智慧市政、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社区(园区)等各行业“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开展项目测试、验收管理、移交使用等指导工作。指导各街道各部门“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等信息化建设,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方案审核工作、开展验收监督和应用推广工作。评估“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应用效果,对各街道各部门“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等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效能监督、考核工作。具体负责建设方案的制定和协调推进。牵头实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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