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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95674310M/2022-0051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20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9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0
主题词: 深圳市龙华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办公室 通告 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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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9号)

发布日期:2022-03-20  浏览次数:-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18日起,龙华区民治街道调整相关管控区范围,现通告如下:

  一、樟坑社区南景新村C4栋、C6栋、C7栋、C8栋和A12栋、A13栋;

  二、上芬社区龙屋新村B区三巷8号、二巷8号、二巷9号、四巷8号、四巷9号和东龙新村四区12号、13号、14号;

  三、龙塘社区简上新村二区40栋、41栋、60栋、61栋、62栋、72栋、73栋、74栋、75栋、76栋、77栋;

  四、上芬社区坳头老村10号、11号、12号、19号、21号;

  五、大岭社区松仔园二区40栋、41栋、42栋、43栋、48栋、54栋、55栋。

  管控区按照前4天加强管理,实行“足不出户、核酸检测上门、服务上门”管理措施,第5天至管控结束实行“定格管理、足不出楼、错峰取物”管理措施,如发现阳性后立即转为封控区。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樟坑社区85262037、上芬社区28039977、龙塘社区28197601、大岭社区23012036。

  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18日1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