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莲蓬
留言日期:
2021-09-25
主题:
初一学位申请住房资料疑问
内容:
本人及家庭成员均为深圳户口,在龙华区购买安居型商品房,但在22年的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时房屋尚未交付。安居房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完整的住房资料来申请学位吗? 我看到今年学位申请指南中有这样的说明:“购房合同”且“未办理入伙”的住房材料需同时提供与购买房产同一学区内《内地居民采集表》。 然后,我找到了“内地居民采集表全流程步骤”,按照上面的指引,看到办理这个采集表的受理条件是“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深圳户籍人员可以办理这个材料吗? 另外,我还在学位申请指南中看到“使用《内地居民采集表》,但无法提供所租房屋《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的家庭,不具备申请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意思是采集表必须要搭配授权书一起使用,对吗? 那如果提供租赁合同或者租赁信息凭证的话,还需要学区房使用授权书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9-26
答复时间:
2021-09-28
答复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

申请学位 提供安居房购房合同(未办理入伙)和学区内《内地居民采集表》,两项材料即可,深户也可以办理《内地居民采集表》。
如果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者房屋租赁信息需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地址必须一致,不需要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您继续关注龙华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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