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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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8-02
主题: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内容:
深圳市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非深户可以办理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02
答复时间:
2023-08-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

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民的描述,咨询的补贴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申请该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二)以个人身份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三)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的,在以下灵活就业岗位工作: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从事餐饮服务;从事社区保洁、保绿工作;从事社区来料加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身份需满足相关条件进行认定,认定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失业登记有效期内且停止缴交职工养老保险(参加农转居养老保险的农转居人员除外),已求职登记3个月经努力仍未找到工作的深圳市户籍人员。”我办工作人员已电话回复市民,市民表示知悉,后期需了解更多的就业创业补贴问题,可电话咨询:0755-29050473

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您继续关注龙华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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