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对租房材料和时限要求:
1.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1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凭证》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2.《房屋租赁信息》:需是截止有效日期在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信息》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3.居住信息登记: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且实际居住在此住址。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和出具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在2021年8月31日至学位申请期间,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新旧住址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新住址《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采集时间与旧住址《内地居民采集表》的注消时间间隔不能超过30天。
说明:《学区房使用授权书》中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以下“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购买合同、合作建房协议、房屋购买收据、房屋购买律师见证书、历史遗留回执、有房东姓名的房屋水费清单(自来水公司)或电费清单(南方电网) 、《出租屋使用权利证明》”等其中一项即可。
办理请到龙华社区网格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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