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相关情况如下: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6月30日)(登记方式详见第十条“关于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的问题”,之前已登记过的无须重复登记)。
6.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家长可以关注龙华教育微信公众号或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index.html)新生报名通知。
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您继续关注龙华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