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养犬行为,营造依法、依规、文明养犬的城区环境,今年以来,大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重点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后,大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推进养犬日常管理,在违法处罚及普法宣传方面协同发力,以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一方面,加大对不文明养犬的整治力度,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另一方面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持续推动文明养犬治理行动走深走实。今年以来,大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犬只的案件立案12宗,强制收容犬只54只。
大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从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