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租金减免受理事项的通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1年02月1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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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为有效降低因人员流动、聚集等导致的疫情传播风险,稳固前期战疫成果,倡导来深建设者留深过春节,我区制定了2021年春节期间“十全十美、龙华有福”十项措施。针对承租区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留深过节家庭(个人),依申请减免春节当月家庭(个人)承租租金的30%。现就“安居保障福”受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

  (一)个人承租户

  1.减免公共住房租赁费用申请承诺书(附件1);

  2.申请人及成年共同申请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查询结果覆盖春节假期(2021年2月11日-2021年2月17日)且轨迹仅有广东省深圳市);

  (二)单位承租户

  1.申请公共住房租金减免住房汇总表(附件2);

  2.承租单位承诺书(附件3);

  3.减免保障房租赁费用申请表承诺书(附件1);

  4.申请人及成年共同申请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查询结果覆盖春节假期“2021年2月11日-2021年2月17日”,且轨迹仅有广东省深圳市)。

  二、申请时间

  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4日。

  三、申请方式

  (一)区属公共住房和租赁市局房源

  1.线上受理方式

  公共住房租金减免“安居保障福”网站,网站将于2021年2月18日开放申请。

  (1)个人承租户打开“安居保障福”网页通过输入主申请人姓名、备案的手机号码登录“安居保障福”上传行程卡截图及减免公共住房租赁费用申请承诺书;

  (2)单位承租户由承租单位住房专员通过输入住房专员姓名、备案手机号码登录“安居保障福”,上传行程卡截图、承诺书、租金减免汇总表。

  2.线下受理方式

  为避免疫情期间申请人员聚集,受理工作以线上受理为主,以线下受理为补充。个人承租户可携带减租所需材料,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3栋112办公室提交申请(非异议或特殊情况请勿随意线下补充材料)。

  (二)规模化租赁住房

  规模化租赁住房(长租公寓)由龙华区重点企业、教育医疗机构收取承租职工相关文件,按照单位承租户的要求整理并出具单位承诺书,提交给人才住房项目公寓运营商,由公寓运营商初核后将申请资料提交至龙华人才安居公司,龙华人才安居公司复核申请资料并核算减免租金金额后,向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减免租金补贴。

  四、重要提示

  (一)“安居保障福”采用依申请受理方式,所有申请事宜须于申请时间内提出,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暂停2021年2月份政府产权的公租房及人才住房租金收取工作,待受理完成后,补缴租金时予以统一核减。

  (三)申请人(单位)须诚信申报,并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失真的信息和资料,申请人(单位)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

  (四)区属公共住房和租赁市局房源咨询电话:0755-29577224、0755-23446658;规模化租赁住房(长租公寓)咨询电话:0755-23332468。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减免公共住房租赁费用申请承诺书

  2.申请公共住房租金减免住房汇总表

  3.承诺书(承租单位)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