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机构职责 |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大浪街道纪工委) | 接受龙华区纪委和大浪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街道纪工委与区监委派出街道监察组合署办公,负责街道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综合协调、人大、政协、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事务、外事、财政、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日常事务,协调各方面工作关系。负责办文办会、综合材料、信息、印鉴、档案管理、党史方志、绩效、国家安全、保密、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街道政务公开等工作。 3.承担统一战线工作,负责侨务、台港澳、民主党派、民族宗教等工作。按相关章程开展街道工商联、侨联工作。 4.负责联系和服务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协助开展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组织代表参加会议、视察、检查和接访群众等工作。负责督促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等工作。负责人大相关信访工作。 5.负责联系和服务辖区各级政协委员,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和学习培训等工作。负责对政协委员提案、建议进行整理和催办。负责收集和整理反映社情民意的意见、建议。 6.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工作。负责街道日常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单位财务活动,协助查处经济违法违纪行为。 7.负责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及经营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转型发展,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指导监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股东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 1.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文化艺术、体育、旅游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党费管理、党内统计、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内关怀、党建活动、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党建等工作。负责统筹党群服务和党群阵地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党校工作。 3.负责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关心下一代、离退休人员管理、老干部服务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负责组织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加强理论队伍和理论阵地建设。做好宣传队伍建设。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管理工作。 5.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新闻发布、重大新闻策划、舆情掌握工作。落实街道网络安全工作。 6.统筹文化、体育、文物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旅游行业管理。 7.统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经济、科技、统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辖区经济发展工作,协助开展经济社会重大改革、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协助推动有关经济发展目标、计划规划、产业政策等工作的落地落实。促进辖区民营经济发展。做好辖区居民金融素养提升宣传和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协助区处非牵头部门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等工作。 3.负责辖区营商环境优化和提升,根据区、街道事权做好商务、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外资外贸等工作。做好安商稳商和企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投资促进、招商推介活动,提供投资环境及政策咨询。做好辖区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培育建设工作。协调处理企业投诉。协助有关部门规范工商企业经营行为。 4.负责科技创新服务和科技信息成果收集、统计、管理工作。协助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社会研发投入辅导规范、科普教育等工作。 5.负责统筹经济领域的信息化工作,推动信息化建设发展。做好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工作。协助做好电力电网等相关工作。 6.负责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及调查工作,并进行分析、预测,协助发布统计信息。负责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开展国家统计部门各统计专业的定期报表及年报的布置和收集工作。建立健全街道各项统计制度。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1.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劳动就业、退役军人、人民武装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失业登记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处理劳动信访、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和劳资纠纷,配合落实劳务工关爱工作,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欠薪治理工作。 4.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工作。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就业指导等工作。指导社区工作站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征兵、国防教育、战时动员、民兵、预备役队伍组织管理等工作。 |
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 | 1.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信访、司法行政、法治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街道党工委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2.负责处理辖区维稳事件,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协调有关执法情况,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统筹协调出租屋综合管理和网格管理工作。执行上级人口管理政策,组织、协调和检查辖区人口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做好道路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信访处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信访件的协调、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和各类突发性事件。 4.指导、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负责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重大项目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5.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承担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关平台管理统筹工作。协助建立健全街道民生诉求工作运行机制,协助相关平台管理和应用工作。做好群众投诉分类处理、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工作。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1.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三防”、防灾减灾、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指挥处置辖区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日常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综合分析、上报等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宣传教育、综合监管。负责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工作。统筹辖区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做好特种设备、建筑等行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负责组织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并落实防洪抢险物资、防洪抢险队伍和各项“三防”制度。 5.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消防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整治、委托执法等工作。协助处理灭火救援、消防火灾事故调查等公共安全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做好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
城市建设办公室 | 1.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城市建设、建设工程管理、水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做好辖区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和燃气管理等工作。负责对进入辖区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登记。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城市更新工作。按照投资事权分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工作。协助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协助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3.负责街道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报建、工程预算、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落实辖区建筑废弃物减排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按权限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危险边坡、地面坍塌等地质灾害的排查整治工作。协助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4.负责物业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推进城中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活动。协助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5.协助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协助做好水务工程设施、排水设施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荒山、河流保护、河湖和管网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做好环境治理、环境宣传等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两企三新”党建、民政、政务服务、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街道党工委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2.统筹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各类社区组织开展社区建设工作。负责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 3.统筹指导协调街道社会建设工作,督促检查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负责社会组织的扶持、培育和监管工作。负责低保、社会救助、养老、社会捐赠、公益慈善、儿童保障服务、残疾人权益保障、民生微实事、殡葬管理等工作。 统筹辖区志愿服务工作。 4.统筹街道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5.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等工作,协助做好妇幼健康有关工作,协助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医疗保健、防病治病等工作,协助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口管理,提高人口素质。负责教育管理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食品等安全监管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市政府、区政府确定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范围,以及相关行政部门委托,履行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领域执法职责。承担街道党工委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1.综合事务和案审科 负责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和其他事项。负责罚没物品的管理。配合办理综合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协助和配合市及区组织的跨区域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对于重大执法事项以及属于市或区相关单位管辖的事项,及时报告并移送市或区相关单位查处。 2.城市管理科 负责市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的监督检查。统筹做好景观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以及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统筹指导数字化城管工作。 3.执法一中队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市政府、区政府确定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范围,依职责分工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领域执法职责及专项整治活动。依职权查处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的行政执法案件。与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协调有序、配合密切、反应快速的联动机制。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投诉案件。承办区、街道督办案件、信访案件和其他事项。协助开展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 4.执法二中队 负责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对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改建工程(包括二次装修工程)的施工行为,以及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协助做好违法用地清理和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拆除工作。具体落实辖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和专项行动。对水、电、气、建材、建筑设计、施工等单位或者个人向辖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和便利的行为进行制止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组织开展辖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和其他事项。开展辖区国有农业用地的日常巡查。负责对国有已出让土地上的已批临时建筑进行日常监管。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投诉案件。承办区、街道督办案件、信访案件和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