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 日期:2018年03月0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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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领导社区工作站,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民自治,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

  (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

  (四)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处置辖区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五)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六)参与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验收工作,参与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做好“三防”和抗灾工作;负责辖区物业行业管理。

  (七)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和协助综合执法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有关领域的执法工作。

  (八)负责劳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九)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

  (十)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等各项民政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加强社区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

  (十二)优化投资环境,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规范监管集体经济企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内设19个科(室),下设15个事业单位,包括大浪街道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文化体育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大浪街道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水务管理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会计核算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大浪街道办事处土地整备中心;辖区面积37.84平方公里,2017年末管理服务人口48万人,社区工作站7个,社区居委会21个。

  大浪街道办事处总编制数255人,实有人数230人;离休0人,退休27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区核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82辆。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含老工勤)22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临聘员额0人。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是:以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市委六届八次全会、龙华区一届二次党代会和两会精神,突出产城融合、建管并重,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加快城区面貌蜕变,深化基层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治理水平,全力完善民生配套、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城市管理、综治维稳、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上谋求新突破、新作为,全力推动时尚、生态、人文新大浪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8年大浪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收入108,802万元,比2017年减少36,421万元,减少25%,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08,802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8年大浪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支出108,802万元,比2017年减少36,421万元,减少25%。其中:人员支出9,043万元、公用支出3,6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9万元、项目支出95,765万元。

  预算收支减少主要原因说明:剔除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和政府性基金拨款项目)15,000万元,同口径比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与支出均增加1,519万元,增长约2%,增长原因为费随事转增加预算收入口径,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改革,人员工资、房租等行政运行成本增加等;政府投资项目同口径比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减少37,940万元,减少72%,减少原因为区政府统筹安排。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大浪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支出93,8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0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9万元、项目支出80,765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9,04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积金、房补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2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租赁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9万元,主要是包括退休费等。

  (四)项目支出80,765万元,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工作2,30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安全生产执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监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2.消防工作2,054万元,主要用于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3.人民武装工作244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队伍组织管理等工作。

  4.交通预联工作534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整治等工作。

  5.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16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6.基层司法工作52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教育和普法、社区矫正等工作。

  7.维稳综治工作3,639万元,主要用于维稳综治管理、治安联防、防范和处理邪教、社会建设等工作。

  8.应急三防工作396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三防物资采购和维护等工作。

  9.基层党组织建设1,48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务、社区党组织、“两新”党组织等工作。

  10.群众团体工作756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工作、基层妇联工作、义工管理工作、基层共青团工作等。

  11.社区建设4,63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区居委会补助、社区建设工作等。

  12.社区网格工作6,635万元,主要用于出租屋房管员工资福利、出租屋日常综合管理、网格综管服务等工作。

  13.市政建设工作1,319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征地拆迁协调、城市更新管理等工作。

  14.住房管理工作74万元,主要用于燃气安全检查、物业市场管理、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等。

  15.城市维护工作14,877万元,主要用于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园林绿化、绿道管养等工作。

  16.路灯管养工作246万元,主要用于城中村路灯电费及路灯管养等工作。

  17.林地管理工作274万元,主要用于农林生态环境保护、国有农业用地管理、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

  18.水务工作421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及其他水务管理工作。

  19.城乡社区管理工作10,782万元,主要用于城管综合执法、市容环境整治、爱国卫生、垃圾分类、小额修缮、“四害”消杀、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等。

  20.城市建设发展专项工作3,810万元,主要用于查处违法建筑工作、规划土地监察工作。

  21.文体工作791万元,主要用于普及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公共文体场馆的管理、文化保护等。

  22.成人教育工作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成人教育管理工作。

  23.劳动监察工作1,35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劳动监察、劳动技能培训、处理劳动信访和劳动争议、负责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等。

  24.民政工作1,537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会保障、拥军优属、应急避险、殡葬管理、复退军人就业指导、侨务和残疾人工作等。

  25.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1,40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生用品、计划生育考核工作、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等。

  26.社区民生微实事4,4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民生微实事工作。

  27.一般行政管理工作39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行政服务大厅运行维护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8.党政日常管理工作119万元,主要用于档案文印工作、党政管理工作、保密工作等。

  29.人大政协工作154万元,主要用于与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组织代表、委员开展视察、评议等工作。

  30.组织人事工作49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等。

  31.人才服务工作463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交流服务和人事代理工作等。

  32.宣传工作742万元,主要用于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协调、日常宣传管理等工作。

  33.企业服务工作73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巡查及安全管理、招商推介、企业服务等工作。

  34.统计工作49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统计及调查工作。

  35.资产和财务工作1,04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36.审计工作8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审计工作。

  37.纪检工作93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管理工作、执纪审查工作等。

  38.行政后勤工作4,85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后勤服务工作、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39.统战工作95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侨务管理工作。

  40.预留机动经费1,197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临时及应急事项支出等。

  41.政府绩效考核1,892万元,主要用于对街道在编在职人员的专项政府绩效考核。

  42.股份合作公司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对街道辖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专项补助。

  43.欠薪应急500万元,主要用于垫付辖区用人单位应支付而逾期未支付员工报酬的专项资金。

  44.对口帮扶经费45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对口帮扶地区的扶持经费。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大浪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24,86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1,45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7,271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16,139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主要为委托业务类采购,涉及市政中心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执法队拆除违章建筑、市容巡查服务,民生实事等。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共1家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3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万元,比2017年减少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预算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我街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当年实际支出数大幅下降。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3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33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持平。我街道现有区核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82辆,与2017年持平,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及燃油费等,因公务车数量不变,支出与去年持平。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共1家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共2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安排说明

  2018年大浪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共3,625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3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万元,培训费38万元,工会经费49万元,福利费50万元,水电费490万元,物业管理费868万元,租赁费1,32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03万元,增长24.06%,主要是由于租赁费和水电费增加导致。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街道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区核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8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其他

  2018年本街道政府投资项目预算15,0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245万元。

  因预算编制文件要求,报告及附表中所有预算金额均只填列整数,不保留小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