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团结、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完成本街道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五)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推动社区共建共享、共驻共治和居民自治。对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
(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工作,协调教育、卫生、环保等工作。
(七)负责辖区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工商联和对台工作。
(八)维护社区平安,承担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处置辖区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九)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十)参与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工作;做好“三防”和抗灾工作;负责辖区物业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有关领域的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劳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做好社区网格管理工作。
(十四)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等各项民政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十五)加强社区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
(十六)优化投资环境,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规范监管集体经济企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包括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本级,内设工作机构15个,下设6个事业单位,包括大浪街道办事处机关事务中心、大浪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大浪街道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大浪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大浪街道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大浪街道土地整备中心。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总数114人,实有在编人数109人;事业编制总数124人,实有在编人数117人;离休0人,退休39人;雇员(含老工勤)21人、临聘员额1436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81辆。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双区驱动”契机,结合街道实际,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城市综合治理,加快土地整备和城市更新步伐,提升城市环境和品质,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全力推动时尚、生态、人文新大浪建设再上新台阶。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收入113,112万元,比2019年减少3,381万元,减少3%,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13,112万元。其中:剔除政府投资项目25,000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增加1,795万元,增加2%;政府投资项目同口径较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减少5,176万元,减少17%。
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支出113,112万元,比2019年减少3,381万元,减少3%。其中:人员支出9,716万元、公用支出3,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万元、项目支出99,551万元。其中:剔除政府投资项目同口径较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增加1,795万元,增加2%;政府投资项目同口径较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减少5,176万元,减少17%。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本级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113,11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716万元、公用支出3,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万元、项目支出99,551万元。
(一)人员支出9,71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79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99,551万元,具体包括:
安全生产工作1,34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安全生产执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监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消防工作1,652万元,主要用于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人民武装工作55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队伍组织管理等工作。
交通预联工作64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整治等工作。
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4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基层司法工作39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教育和普法、社区矫正等工作。
维稳综治工作4,155万元,主要用于维稳综治管理、治安联防、防范和处理邪教、社会建设等工作。
应急三防工作107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三防物资采购和维护等工作。
基层党组织建设1,25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务、社区党组织、“两新”党组织等工作。
群众团体工作1,113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工作、基层妇联工作、义工管理工作、基层共青团工作等。
社区建设67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区居委会补助、社区建设工作等。
社区网格工作312万元,主要用于出租屋房管员工资福利、出租屋日常综合管理、网格综管服务等工作。
市政建设工作1,11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征地拆迁协调、城市更新管理等工作。
住房管理工作274万元,主要用于燃气安全检查、物业市场管理、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等。
城市维护15,615万元,主要用于清扫清运13118.64万元、园林绿化1,955.54万元、绿道管养294.82万元、路灯管养246万。
林地管理183万元,主要用于城中村路灯电费及路灯管养等工作。
城乡社区管理工作5,567万元,主要用于城管综合执法、市容环境整治、爱国卫生、垃圾分类、小额修缮、“四害”消杀、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等。
城市建设发展专项工作1,841万元,主要用于查处违法建筑工作、规划土地监察工作。
文体工作421万元,主要用于普及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公共文体场馆的管理、文化保护等。
成人教育工作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成人教育管理工作。
劳动监察工作1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劳动监察、劳动技能培训、处理劳动信访和劳动争议、负责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等。
民政工作78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会保障、拥军优属、应急避险、殡葬管理、复退军人就业指导、侨务和残疾人工作等。
卫生和健康工作1,618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生用品、计划生育考核工作、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等。
社区民生微实事1,8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民生微实事工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4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行政服务大厅运行维护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党政日常管理工作66万元,主要用于档案文印工作、党政管理工作、保密工作等。
人大政协工作16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与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组织代表、委员开展视察、评议等工作。
组织人事工作52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等。
人才服务工作32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交流服务和人事代理工作等。
宣传工作656万元,主要用于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协调、日常宣传管理等工作。
企业服务工作21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巡查及安全管理、招商推介、企业服务等工作。
统计工作32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统计及调查工作。
资产和财务工作17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审计工作3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审计工作。
纪检工作106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管理工作、执纪审查工作等。
行政后勤工作3,27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后勤服务工作、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统战工作87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侨务管理工作。
预留机动5,000万元,主要用于道办事处临时及应急事项支出等。
政府绩效考核3,198万元,主要用于对街道在编在职人员的专项政府绩效考核。
股份合作公司专项补助300万元,主要用于对街道辖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专项补助。
欠薪应急500万元,主要用于垫付辖区用人单位应支付而逾期未支付员工报酬的专项资金。
机构运行辅助17,9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临聘人员、社区专职人员和网格员人员经费。
对口帮扶25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对口帮扶地区的扶持经费。
政府投资项目25,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中村综合整治等基本建设项目。
退役军人管理工作14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管理等工作。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共计24,359万元,其中包括2020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24,359万元和2020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具体是货物采购695万元、服务采购23,664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1家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万元,与2019年保持一致。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我街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3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6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30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4万元。主要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预算经费支出及增减说明:现有公车数量为8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开支内容为车辆加油费、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等日常公务用车开支。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本级1家单位,已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次年3月底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形成绩效报告报送区财政部门备案。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设置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8月底前)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以及重点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区财政部门备案。区财政部门选取部分政策或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3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46万元,增长14%。主要是租赁费增加44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17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三、其他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为72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民生微实事、2019年度城市志愿服务U站考核、2020年各街道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