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城办事处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龙华政府在线 日期:2017年01月0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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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实施方案》(深龙华办〔2015〕8号)要求,福城办事处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增创转型发展新优势,结合办事处实际情况,对办事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制建设方面

  (一)成立龙华新区首家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

  在龙华新区率先成立“律师志愿者服务队”“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律师志愿者服务队和志愿者协会,为法治城区建设注入了新活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讲等公益性法律活动,并协助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后,福城司法所继续加强对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发展壮大协会队伍,又吸收了16名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加入本团队,截至目前,协会已达会员116名,开展宣传活动126次,并进一步申请落实协会经费。办事处普法宣传教育队伍不断壮大,普法工作逐步迈向专业化、规范化轨道。

  (二)创设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福城办事处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调委设主任一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人民调解员由律师、婚姻家庭指导师、妇女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师组成。婚调委主要受理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同居关系、恋爱关系纠纷、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等。福城办事处成立婚调委既是对“福田模式”的深入学习,也是“福田模式”的一种创新实践。

  (三)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由司法所统筹协调,辖区各派出所监督管理,社区工作站跟踪预防,综治办应急处理,社会工作者定期家访,完善福城辖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队伍体系建设。二是充分调动各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安置帮教、救济、扶持活动,积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公益活动。三是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并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四是在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及与其当面报到的访谈中,注重保障社矫人员的思想认知水平的提高和对法律常识的学习和理解,在工作过程中注重尊重社区人员的依法应有的人身权利,在访谈过程中采用两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同时在场,访谈中,采用录音,照相的方式记录访谈过程,注重保护其隐私。五是参加清远、英德监狱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服刑人员的心坎上。对促进在刑人员自我改造、推进安置帮教工作起到重要作用。六是建立“社区矫正劳动示范基地”。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行环节,强化监管措施,有效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三大任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福城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结合福城辖区实际,建立社区矫正劳动示范基地。基地位于章阁社区,占地面积约三亩,含菜地、鱼塘、林地等劳动场所。基地建立后,福城司法所多次组织在矫人员在基地开展挖地、除草等公益劳动,切实提高在矫人员的社会适应能力。

  今年以来,已按任务要求已完成对全部社区矫正人员的走访工作,全部人员在位,情况正常。

  截至2016年12月21日,司法所现有社区矫正对象11名,共调查走访矫正对象253人次、电话约谈矫正对象542人次,共组织公益活动29次及法制教育活动29次。现有安置帮教对象33名,共调查走访、约谈安置帮教对象284人次。

  (四)深化“律师进社区”活动

  福城司法所努力开拓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办事处层面建立了福城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社区均建立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室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并将律师信息和工作内容上墙向全体居民公开,建立每月定期接访制度。福城司法所将律师服务引入后,律师将参与各社区的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及法律宣传等工作。律师事务所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拓宽了案源,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辖区居民则获得了及时、无偿的法律咨询服务。这一多赢的工作模式将在辖区范围内推广。今年以来,律师下社区1563人次、接待群众1982人次,法律咨询2689人。

  (五)率先提出“电子屏幕法律宣传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福城办事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福城司法所在龙华新区率先提出“电子屏幕法律宣传方案”。“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精神,现阶段办事处居民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很多人对法律的认识还处于真空状态。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福城司法所拟在各社区安装电子屏幕,坚持普法为主线,外加养生、科技、人文等知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宣传。

  二、党政建设方面

  为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建设,制定《福城办事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严格遵照《中共深圳市龙华新区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龙华字〔2015〕19号)拟定。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能,不断加强监督力度,主动纠错,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严格按照《关于纪委协助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的要求,与上级部门联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线索排查。

  制定出台《福城办事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范制度,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发公文,未有文件与上位法抵触,无因相关文件的出台引发影响社会稳定或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等。同时,主要通过福城办事处协同网平台向各部门、各社区发布办事处制定的各项规范性文件。

  三、依法履职方面

  (一)加快建立权责清单工作

  1月以来,按照新区工作部署,我办事处要求各单位对照本单位的权责清单,认真梳理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其他类行政职权事项的工作流程,并按要求提出相关的优化意见,填报了《行政职权事项办理流程优化明细表》,对“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等共20项行政职权事项都进行了优化。

  (二)建立办事处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福城办事处领导干部牵头组建4个驻点团队成员,共计94人,紧扣“普遍直接联系群众”主题,积极部署开展“普直联”驻点日活动,活动效果显著。截至目前,福城办事处“普直联”活动共开展48期,其中走访户籍人口户数2557户,完成率为99.46%(总户数为2571),走访常住非户籍人口户数119586户,完成率为99.07%(总户数为120705),走访个体工商户数6156户,完成率为98.78%(总户数为6232),派发联系卡133689张,群众反映问题618条,已解决618条。

  (三)优化工作机制,助力“城市管理治理年”活动

  为了更好的盘活福城党建工作一盘棋,将社区“第一书记”制度、干部驻点普遍联系群众制度、党代表工作制度与城市管理治理年专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将驻点干部与驻点团队重新调配,对位挂靠到24个网格,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明确责任分工,助力“城市管理治理年”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四、行政决策方面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

  参照《深圳市龙华新区区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深龙华办〔2013〕184号)界定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规范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表决,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首先,对于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办事处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且须有半数以上领导集体成员到会方可举行会议;其次,对于重大行政决策通过采取不记名投票少数服从多数表决和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最后决定;最后,将重大行政决策以纪要方式记录,且安排公务人员和按“一会一档”的原则对重大事项的会议材料进行立卷和归档,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公安城管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联合协作的效能

  根据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安城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公安城管联合执法,联合开展查处城市“六乱”、私宰生猪、黑煤气、无证办学、乱搭建等城管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执法保障,促进城管执法与公安执法的有机结合,构建城管、公安“高效、有效”的联合执法协同机制,努力打造文明、有序、高品质的城市治安与市容环境。2016年,共联合公安派出所开展专项行动20余次,出动队员约3000人次、执法车500辆次,查处城市“六乱”18335余宗次;查处黑煤气30宗,查扣黑煤气964瓶;查处非法养殖3宗,拆除非法养殖乱搭建约1000平方米。

  (三)集中优势“兵力”重拳进行城市管理,努力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使城市管理的效能最大化。

  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信息兼容”的原则,今年7月,福城办事处整合执法队综合执法科、执法队城市管理科、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城市发展建设服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中心等部门力量,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城管”格局。自启动以来,各部门做到环环相扣,群策群力,通过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督查、联合调查督办、定期通报、信息共享等举措,加强相互衔接与协调,做到各司其职,统筹兼顾,避免出现交叉、重叠或真空地带, 建立了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避免出现交叉、推诿、扯皮的现象,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四)规范执法主体与执法行为

  1、“依程序办事”与“按权限执法”从严把控,确保依法行政。

  一是完善督察工作制度、执法巡查过程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究的范围和具体程序,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按照市、新区要求,聘请了2名律师长期驻队,协助开展处罚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减少正面冲突,化解矛盾。并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予以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执法纠正,降低法律风险。同时驻队律师全程参与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执行等环节,严防案件瑕疵,提升案件质效。三是开展执法工作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执法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行政事项。并严格按照《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规定》规范巡查、立案、调查取证、审核、作出处罚决定、执行处罚措施,对于行政处罚案件尤其是涉及行政强制执行的案件,严谨细致做好前期工作,穷尽法律手段,确保执法程序准确,避免执法瑕疵。2016年,执法队共办结各类市容违法案件2155宗,罚款1225230元。

  2、“按标准裁量”与“由集体决策”双措并举,严把自由裁量。

  对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具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案件,一是根据深圳市城管局制定并下发的《深圳市城市管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结合违法性质、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等几个要点,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对需要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裁量,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二是坚决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按照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于案情较为复杂、处罚数额较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由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通过按标准裁量和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办案过程的内部监督和制约,有效杜绝了滥用裁量权、违法裁量、随意裁量的现象,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和透明度,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公开、公平、公正。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为解决市容违法案件“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阻力大”问题,破解“以罚代刑”,从重从严打击市容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和落实案件移送、信息交流共享、联勤执法等工作制度,遇到复杂、难于认定涉嫌市容违法案件,及时、主动向公安部门通报、咨询。涉及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在开展联合行动或引起群体性事件、暴力阻挠等情形时,公安部门制止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维护行动现场秩序,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六)“公开执法信息”与“接受评议监督”共同约束,确保执法规范。

  1、积极整合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增强信息公开与普法教育的实效性与渗透力。

  一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各种平台,主动公开包括执法主体、组织架构、职责范围、辖区分工、服务标准、办案流程、廉洁纪律等在内的基本信息,将行政执法活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及时公布行政相对人密切关注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执法信息,定期更新执法数据,全面展示执法工作成效,确保前来办理业务的行政相对人能方便快捷地查询并掌握其所需了解的内容;三是在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严格依照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进行充分的告知,使其了解行政纠纷救济渠道,通过有针对性的面对面交流,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使执法信息公开获得更直接的效果。

  2、不断强化监督机制,积极引导社会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积极构筑自身宣传工作主阵地,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充分利用本单位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各种宣传平台,及时将公布执法活动、执法结果,全面展示执法工作成效,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加强信访工作,设立投诉专线、投诉信箱和群众来访接待岗,完善接访、登记、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和跟踪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将案件查处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投诉人,通过有效的监督投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群众对执法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在内外监督评议的压力与动力之下,进一步约束并规范执法行为。三是通过《深圳市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录入行政处罚案件,完成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工作,切实提高案件的透明度。

  3、不断强化内部督察,积极引导社会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成立督查小组,对队容风纪、履职情况、督察督办的等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察通报,督察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督察工作制度实施标准进行处分;二是全面开展“亮牌执法”活动,要求队员在上班时段统一佩戴工作证,着配工作制服上路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充分发挥报刊、宣传栏等媒介作用,主动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群众合理投诉,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拉近与群众距离,争取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支持,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形成群防群治的舆论氛围。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在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执法部门办案人员严格依照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进行充分的告知,使其了解行政纠纷救济渠道。由于每宗案件的处理均经过充分调查取证,适用的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今年执法队没有行政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行政监督方面

  (一)不断强化内部督察,提高行政效能

  制定《福城办事处行政监督工作规定》、《福城办事处行

  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规定》等行政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加强对基层的监督检查。加强学习《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加强基层管理工作,使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根据《福城办事处执法队督察工作制度》各项督察制度,对队容风纪、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察通报,督察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福城办事处执法队督察工作制度》实施标准进行处分,并周末及节假日不定期的对基层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巡查监督,对所管辖范围的市容市貌,违章违建等进行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双提升”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事处信访举报工作,增强信访举报工作透明度,提高信访举报办理时效和质量,切实保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纪依法信访举报,开通畅通的信访举报渠道,并近距离的与群众相结合。信访听证实行“一会一信”制定(即一个听证会只能处理一个信访问题),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重视来访来信倾向性问题,做到接访及时、查处迅速、反馈准确,群众满意。

  (三)积极引导社会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全面开展“亮牌(号)执法”活动。要求队员在上班时段统一佩戴工作证,着配有执法号牌的工作制服上路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公布投诉电话,更新公告栏,设置意见箱。三是加强信访工作。设立投诉专线、投诉信箱和群众来访接待岗,完善接访、登记、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和跟踪工作机制,广泛听取社会群众对办事处执法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风险防控措施,促进队伍自律

  一是完善廉政防控工作。各执法部门认真对照岗位职权、行政处罚流程以及制度规范,重点针对职权行使中监督制约相对薄弱的岗位、环节和制度,对潜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汇总,并“对症下药”研究确定了一系列的防控措施;二是开展廉政岗位交流活动。进行定期岗位轮换、管理辖区轮换等措施,不断建立完善“定期内部轮岗”的长效机制。

  六、法制学习及普法宣传方面

  (一)深化“七五”普法工作

  福城司法所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办事处各办和各社区大力开展 “七五”普法工作,利用宣传橱窗、横幅、媒体、发短信等多种方式,对人民调解、食品安全、劳动用工、消防安全、禁毒、反邪教等内容进行广泛普法宣传。结合“春暖龙华”、“情暖劳务工 ”“人民调解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活动日,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各种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系列主题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继续巩固“民生法律大家谈”、“劳动者论坛”“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普法宣传模式,下发了近12000余份人民调解知法用法宣传资料,向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发放,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发布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活动信息。今年以来,共组织法制宣传28场次,派发宣传资料36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3万人次,受教育面达85%以上。

  (二)抓好领导干部法制学习活动

  组织党员干部及敏感部门的代表观看纪律廉政教育影片和参观东江纵队纪念馆,并组织发放廉政书籍1500余册,廉政教育影碟120张。购入《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共150本,分发给福城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各直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四个社区,努力争取实现法制学习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2016年5-8月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并邀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主任检察官张娜和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张文城做《廉洁教育专题讲座》《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七、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的情况

  一是根据城管综合执法与查违两大类别的案件类型,成立了对应的“综合执法类案件案审委员会”与“规划土地类案件案审委员会”,针对提交讨论的案件类型,两个委员会的7名组成人员有所区别。通过案审委员会的集体决策,有效杜绝了滥用裁量权、违法裁量、随意裁量的现象,防止执法偏差和过错,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是适应新形势下的查违工作,改进查违工作模式,开通了政务内网网络,建立规划土地数字监察网络办公平台系统,实现市、区、办事处三级查违部门政务内网的互联互通,通过数字监察系统实现了快速获取、录入信息和案件发现、登记、处理和督办的规范化管理,以更先进的科技信息手段、更硬的工作措施继续做好查违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项公示制度,实施制度上墙,公开包括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廉洁纪律等内容的执法纪律。在日常执法办案中,严格履行相应告知义务,并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在办公楼一楼大厅显眼位置设置了公示栏,及时公布行政相对人密切关注的执法信息,公开执法主体、组织架构、辖区分工、办案流程,定期更新日常工作的数据。同时,还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内容录入大厅触屏电脑供公众查阅,并提供监督投诉途径,除了公布投诉电话外,还设置了意见箱,以便收集有关意见并针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将行政执法活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约束并规范行政行为。

  四是认真对照执法岗位职权、行政处罚流程以及制度规范,重点针对职权行使中监督制约相对薄弱的岗位、环节和制度,对潜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汇总,并“对症下药”研究确定了一系列的防控措施,强化风险防控措施,促进队伍自律;同时对队容风纪进行全面督察,定期汇总脸谱考勤情况,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将督察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通过不断强化内部督察,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效能;采取定期岗位轮换、管理辖区轮换等措施,不断建立完善“定期内部轮岗”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中遇到困难及存在问题

  (一)综合执法力量不足,严重制约执法成效。由于福城办事处商业区、工业区数量多、分布散乱,城乡结合特点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市民环卫意识差,市容秩序管理执法压力较大,且自分设办事处后,执法力量减去三分之二,执法力量薄弱成为制约执法成效的瓶颈。在综合执法范围广、任务重、工作负荷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执法力量薄弱,极大的制约了日常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强制措施权限有限。依照法律规定,执法部门仅在少数执法事项上具有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权限。由于缺少相应的强制措施,在依照规定开展禁烟、“垃圾不落地”、查处非法办学、未按规定养犬等工作时,遇到当事人不配合或者逃避执法时,行政处罚难以落实到位。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易流于形式,满足一般的教育和面上的监督;监督渠道较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于依法办事方面的长效监督机制尚待完善。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各方监督力度不足,没有责任权利相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主体。

  (四)职能边界不清。在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能划分上,各部门的职能边界只是相对划清而无法绝对区分。对于职能边界不清的执法事项,执法部门一方面存在可能越权执法的顾虑,另一方面存在可能因未履职而导致不良后果的担忧,这导致执法队与相关部门为了对一些具体执法事项的职能划分进行求证、明确,牵扯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执法效率。

  三、下年度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办事处将重点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处罚数额较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等重大案件决策机制,加强案件审理工作。

  二是继续建立和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规范性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

  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形成执法检查常态化模式,健全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是加强培训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抓好一线执法队员、案审人员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队员的实战能力。

  福城办事处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