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执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团结、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街道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认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推动社区共建共享、共驻共治和居民自治。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对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
(七)领导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人民武装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街道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八)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统一战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法治建设,做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宣传,凝聚共识和力量,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九)负责经济发展工作,协同做好工业、商务、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金融等工作。做好企业服务、营商环境优化、科技、统计、信息化、对口帮扶等工作。负责集体经济监督管理。
(十)负责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等工作,做好就业服务、劳动管理、政务服务、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事务、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协调、卫生健康、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等工作。协助做好食品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平安法治工作,综合协调辖区的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区和房屋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做好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司法、信访、出租屋管理、网格管理、法治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处置辖区突发事件,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防汛防旱防风、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消防等工作。协助做好救灾救援等公共安全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建设工作,做好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燃气管理、住房保障、水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四)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城市管理、规划土地监察等有关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