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

来源: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日期:2019年02月2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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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本级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其他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团结、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完成本街道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五)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推动社区共建共享、共驻共治和居民自治。对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

  (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工作,协调教育、卫生、环保等工作。

  (七)负责辖区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工商联和对台工作。

  (八)维护社区平安,承担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处置辖区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九)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十)参与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工作;做好“三防”和抗灾工作;负责辖区物业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有关领域的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劳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做好社区网格管理工作。

  (十四)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等各项民政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十五)加强社区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

  (十六)优化投资环境,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规范监管集体经济企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福城街道办事处内设15个科(室),其中党政群机构13个、行政执法机构2个。除街道执法队(城市管理办公室)按副处级设置外,其他均按正科级设置。设置6个事业单位,包括机关事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土地整备中心,社区网格管理中心。

  本单位人员、车辆情况: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本级行政编制数175人,实有在编人数173人,其中公务员98人,职员70人,雇员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含老工勤)5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现有定编车辆63辆;其中:一般行政用车40辆,执法用车23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福城街道办事处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9年,福城街道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强化担当,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建引领,构筑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

  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深化基层治理改革推动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的实施方案》,建立“党建引领、街道抓总、社区织网、网格包干、权责明确、多元共治”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优化社区组织架构,科学定责定岗定员,实现治理流程再造。设立社区党建办、管理办、服务办、综合事务中心“三办一中心”,通过整合资源,推动人、财、物下沉社区。紧扣福城居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工群体的需求,为他们融入福城提供立体式、家园式服务,打破“陌生人社会”人际隔阂,提升福城社会“温度”,同时做好针对性的制度设计,积极引导其参与社区治理,逐渐消除外来务工群体衍生出的社会问题,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坚决打赢交通建设、污染防治、空间拓展“三大硬仗”,破除城市发展障碍

  一是打好交通建设硬仗。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加快观澜大道、石清大道、龙澜大道北延、新丹路、悦兴路、观兴路等建设,构建“十横四纵”路网;推动大水坑、悦兴围等重点片区路网建设,加快完成辖区内16条道路的交通微改造工程;强化地铁4号线延长线与东莞等区域的对接,协助推动地铁6号、22号、25号、33号等线路的规划建设;推动大水坑综合停车场开工,同时利用、引导国有储备地,集体、个人所有闲散土地建设6个公益停车场、10个经营性停车场等公配服务设施,力争早日构建内畅外联、立体互通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二是打好污染防治硬仗。按照伟中书记“水污染治理决战年”要求,主动作为、积极配合,为4.91公里长丹坑水、1公里长清湖水和17个小微黑臭水体治理清拆提供作业面。协助开展189个小区正本清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确保辖区水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餐饮油烟、施工扬尘等重点污染源,加大整治力度,确保PM2.5年度均值符合标准;深化垃圾分类减量行动,探索建立垃圾分类、运输、处置全链条处理体系,切实解决“垃圾围城”困境,为群众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三是打好空间拓展硬仗。在“拓空间”和“保发展”上出实招,完成土地整备和征地拆迁续建和新建项目30余个,房屋征收量8万余平方米;加快已征未拆19万平方米建筑物拆除工作,重点做好九龙山(5.7万平方米)已征未拆房屋扫尾工作及完成土地入库20万平方米,推进龙澜大道北延段(6.42万平方米)、樟桂路(2万方米)等辖区主干道租户清退和房屋拆除工作,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为福城未来发展释放潜能。坚持查违全覆盖、零容忍,综合利用执法拆除、新“三规”确权、城市更新、利益统筹、建设用地清退等多种途径拆除消化违法建筑,确保完成150万平方米减存量任务。

  (三)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1.全力推进九龙山智能科技城建设。紧抓九龙山片区入选市第二批新兴产业集聚区重大机遇,加快推进九龙山智能科技城建设工作。在已全面完成土地整备项目、拆除永久建筑17万平方米基础上,争取明年6月份之前完成最后5.7万平方米的拆除工作,完成移交土地入库20万平方米,为推进九龙山智能科技城建设扫清障碍。

  2.持续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富士康一企独大、业态小散、产业空间利用率不高问题,创新推出产业空间服务平台,对辖区产业空间进行统筹优化、精准管理、高效配置,吸引区产业部门审核把关的优质产业项目落户。提供政策咨询、产业秘书服务,降低入驻企业租金成本,助推产业布局优化,为龙华“制造立区”贡献福城力量。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市场和商业街区综合整治,发展壮大第三产业,补齐经济发展短板。

  (四)强化城市规划意识,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品质

  1.开展潜力土地分析研究。着力解决土地碎片化、贡献用地规模小、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推进难问题,破解集体土地“政府用不了、社区用不好、市场无法用”和烂尾楼等历史遗留问题。聘请专业机构对辖区用地开展潜力土地摸底及二次开发分析研究,形成潜力用地空间数据,为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提供技术支持,统筹整合各更新项目贡献用地空间,实现集中成片开发,为较大规模公共服务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2.扎实推进城中村综合治理。2019年计划整治城中村21个。开展以燃气入户、管线下地、招牌统一等为整治内容的十项整治。引入城中村物业管理,解决背街小巷脏乱差问题。2019年计划实施29个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其中花漾街区景观提升项目2个。

  (五)继续抓好防治结合,着力打造平安稳定福城

  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节点社会稳控工作。完善“一呼百应、邻里守望”共建联防机制和“双核两翼”反诈骗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周三安全日”夜巡夜查行动,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技防建设,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辖区126家工业园区开展安全提升整治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收入94,339万元,比2018年增加3,394万元,增长4%,其中:财政预算拨款94,33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部门预算支出94,339万元,比2018年增加3,394万元,增长4%。其中:人员支出6,808万元、公用支出2,7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84,638万元。

  预算收入增加主要原因说明:预算支出向重点领域倾斜,以保障街道中心工作大局。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较去年同期增加2,133万元;市政城管口增加预算1,100余万元,用于重点支持增加垃圾强制分类服务、整改城市环境、加强市容环境及城中村巡查整治力度等;维稳综治口增加预算100余万元,有序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本级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本级预算94,33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808万元、公用支出2,7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84,638万元。

  (一)人员支出6,80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71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84,638万元,具体包括:

  安全生产工作1,03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安全生产执法、重点场所监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工业园区应急逃生演练及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政府投资项目23,83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审计尾款项目。

  对口帮扶55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对口帮扶地区的扶贫支出。

  机构运行辅助12,59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临聘人员、编外人员及工作站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欠薪应急200万元,主要用于垫付辖区用人单位应支付而逾期未支付员工薪酬及应急三防工作等专项资金。

  股份合作公司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对街道辖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专项补助。

  政府绩效考核1,5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绩效考核。

  历史遗留问题专项1,46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环境提升类项目工作。

  预留机动经费2,07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临时性、突发性工作经费不足。

  统战工作160万元,主要用于统战管理工作、港澳台侨管理等工作。

  行政后勤工作2,40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设备(施)维修(护)费、后勤保障服务管理等工作。

  纪检工作138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执纪审查等工作。

  审计工作5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管理等工作。

  资产和财务工作132万元,主要用于财务管理工作、集体资产等工作。

  统计工作313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管理等工作。

  企业服务工作372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服务、招商推介、市场巡查及安全管理工作。

  宣传工作538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引导社会舆论等工作。

  组织人事工作557万元,主要用于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人大政协工作29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联络工作及政协联络工作。

  党政日常管理工作294万元,主要用于党政管理工作、档案文印工作、保密工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1,12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办公设备购置、行政服务大厅运行维护等工作。

  社区民生微实事1,511万元,主要用于民生微实事项目。

  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1,356万元,主要要用于计划生育宣传、计生用品、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后续管理、计划生育补助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民政工作1,05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室内应急避难场所、优抚支出、养老工作、残疾人工作。

  劳动监察工作9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技能培训及劳动纠纷处理工作。

  文体工作244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活动及群众体育活动工作。

  城市建设发展专项工作1,300万元,主要用于规划土地监察及查处违法建筑工作。

  城乡社区管理工作3,062万元,主要用于城管综合执法、市容环境整治、城中村综合整治、“四害”消杀、爱国卫生工作。

  水务工作229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作、河道管理养护、小型水库工作。

  林地管理16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管理工作。

  路灯管养1,927万元,主要用于城中村路灯管养、城中村路灯电费。

  城市维护9,712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清运、清扫保洁、绿道管养、园林绿化。

  住房管理工作168万元,主要用于物业顾问服务、燃气安全工作。

  市政建设工作2,714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管理、城市更新管理、征地拆迁协调、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社区网格工作251万元,主要用于出租屋综合日常管理工作、网格综管服务工作。

  社区建设3,00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建设等。

  群众团体工作1,04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共青团工作、义工管理工作、基层妇联工作、工会工作。

  基层党组织建设811万元,主要用于“两新”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基层党务等工作。

  应急三防工作25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三防物资采购和维护等工作。

  维稳综治工作3,2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管理工作、维稳综治管理工作、社会建设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专项、治安联防工作。

  基层司法工作255万元,主要用于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援助、法律服务。

  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38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及预防等工作。

  交通预联工作60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预联管理及交通整治专项工作。

  人民武装工作83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及民兵事业工作。

  消防工作88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消防工作、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13,658万元,其中包括2019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3,658万元和2019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和6个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7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5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元。预算减少原因主要是2019年我街道办继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公车数量为63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运行、维护等开支。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本级和6个事业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共5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7月底前)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1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29万元,增长15%。主要是办公场所修理修缮费用有所调整,往年在部门预算中列支,2019年在基本支出中列支。

  二、其他

  1.本单位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1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3辆,其中:一般行政用车4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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