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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观湖街道办事处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观湖街道办事处保存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观湖街道办事处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观湖街道办事处编制了《观湖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观湖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观湖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观湖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各社区情况及联系方式等。

  (二)政策法规及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与观湖街道办事处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文件;以观湖街道办事处名义发布或者观湖街道办事处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街道办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观湖街道办事处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规划、年度规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观湖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各项业务情况等。

  (五)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专项资金信息和其它资金信息。

  (六)信息公开工作

  主要包括:信息公开指南及年度信息公开报告等。

  (七)其他

  主要包括:观湖街道办事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观湖街道办事处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观湖街道办事处编制了《观湖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上查阅该《目录》和相关内容。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观湖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观湖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龙华政府在线网站网上公开形式。观湖街道办事处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szlhq.gov.cn/jdbxxgkml/ghjdb/。

  观湖街道办事处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子信息屏、告示牌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 公开时限

  观湖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观湖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观湖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观湖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观湖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观湖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深圳市龙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应包含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附件《申请表》。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观湖街道办事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观湖街道办事处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观湖街道办事处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深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观湖街道办事处提交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755044/index。

  申请人向观湖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务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观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

  观湖街道办事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观湖街道办事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观湖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观湖街道办事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信息公开流程图.png

  观湖街道办事处办理申请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观湖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174-176号观湖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联系电话:0755-28017783

  邮政编码:518110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观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观湖街道办事处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观湖街道办事处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观湖街道办事处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观湖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5-28025937(纪检监察),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观湖街道办事处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龙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已公开,详情见附件。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