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来源:龙华区观澜街道办 日期:2022年09月1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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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从2022年9月14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对观澜街道党工委及所辖新澜社区党委、库坑社区党委、桂花社区党委、君子布社区党委、牛湖社区党委、桂香社区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并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观澜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观澜街道党工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925450340;巡察组值班微信:二维码见下方。受理电话及微信时间为工作日9点至12点,14点至18点;设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199号观澜街道办事处,邮编518110,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三巡察组收”;设网络信箱:lhxcn02@szlhq.gov.cn,标题注明“区委第三巡察组收”;在观澜街道办事处及上述6个社区均设置“区委第三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9日。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0755-23338499,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25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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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