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 日期:2022年10月2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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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现对申请处理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申报人深圳市库坑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处理的5栋历史违建,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库坑二路,地块编号为903202100010B,用地面积为5333.1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652.11平方米。2、申报人深圳市库坑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处理的3栋历史违建,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库坑二路,地块编号为903202100011B,用地面积为4155.4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403.3平方米。3、申报人深圳市库坑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处理的1栋历史违建,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中心老村40-1号,地块编号为903202100016B,用地面积为339.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84.99平方米。4、申报人深圳市库坑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处理的1栋历史违建,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中心老村67号,地块编号为903202100024D,用地面积为253.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1.49平方米。5、申报人陈俊辉、陈锦奎申请处理的2栋历史违建,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光路1121号,地块编号为903202200005B,用地面积为3015.5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136.73平方米。现将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进行公示,详见本公示附件。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与观澜街道执法二中队联系。

  特此公示。 

    龙华区观澜街道办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