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街道办事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 日期:2020年12月0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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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观澜街道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过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提高政府依法管理水平,同时有效发挥法律顾问、法制人员作用,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逐步达到坚持法治原则,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观澜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将观澜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夯实基础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化法治政府制度建设,观澜街道在2020年初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组织观澜街道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社区负责人学习法治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决定由观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对2020年观澜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统筹各项工作,统一工作思路,明确责任分工,力求形成“统揽全局、各负其责、政策牵头、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观澜街道能够迅速适应在新的法治要求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的目标实现。

  (二)是强化学法用法。观澜街道高度重视依法执政,领导班子积极主动参加区和街道组织的学法工作,牢固树立领导干部“先行一步学法、工作实践用法、处理事情依法”的理念。同时,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治观念、具备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具备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观澜街道还把纪律和作风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的学习范畴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通过召开观澜街道警示教育大会,推进观澜街道反腐倡廉及法治教育全覆盖,进一步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考评落实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懂法守法意识。

  二、加强政府合同法律审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为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府合同审查与管,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公共资源、公共资产的有效利用,维护政府公信力、保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观澜街道实行严格合同审查机制:1是引进“外脑”,不断提高观澜街道合同法律审查能力。观澜街道聘请4名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顾问团作为合同审查的“外脑”,与街道法治机构形成合力,及时为合同审查提供专业支撑,常驻律师负责观澜街道合同审查工作,保证合同审查质量及效率,提升观澜街道签订合同合法性,大大提高了合同法律审查的能力,防范潜在法律风险;2是细分合同审查类别,不断提高观澜街道合同审查专业性。观澜街道根据合同的类别,分给四位不同专业的律师,由专业律师独立出具法律意见,并持续跟进合同修改过程,提高合同审查细致度和专业度,做到专人专审;3是规定合同审查机制,促进合同审查工作规范化。观澜街道规定了合同审查流程、档案管理等机制,做到合同签订无纰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使合同审查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自聘请合同审查律师团队以来,共审查招投标类合同1379份,审查一般采购类合同2830份,有效从源头上堵住违法违规的漏洞,促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

  三、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强化依法执法能力

  (一)全面推行执法各项规章制度

  观澜街道坚持依据市、区、街道法治工作要点和上级管理要求,全面推行各项规章制度:1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并公开执法信息;2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及执法人员合法权益;3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主体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需报请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承办部门应先进行法制审核;4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5是完善观澜街道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长效机制文件,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6是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对现有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通过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瓶颈性问题的研究,先后修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实施细则,做到用制度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

  要求执法部门案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0年版)>及除外适用情形》,每季度由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顾问组织召开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行政执法案卷展开自查自评工作,并进行查漏补缺,严格落实“案卷回头看”,以两级评查制度落实自查自评工作,最大程度上减少问题案卷的存在。2020年共迎接上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和抽查工作十余次,均较好的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成效

  1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2020年,观澜街道共执法检查企业1810家,查出隐患9906条,实施强制措施24家次,行政处罚115次,经济处罚金额145.3678万元;开展13期“利剑”统一执法日专项行动,出动人员330人次、检查企业165家、发现隐患805处,现场整改隐患208处、责令限期整改隐患597处,开出执法文书193份;2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2020年,共巡查企业21220家次(网格纳管企业总数3350家),巡查率达307.93%,发现隐患53279条,整改隐患51269处,隐患整改率96%,超额完成了每季度全覆盖、全方位的巡查工作任务;3是实现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2020年,共出动989人次,对辖区450家涉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隐患2070处,整改隐患2051处,发出执法文书900份,查扣危险化学品约6.5吨、非法黑油2745升;4是紧盯隐患粉尘企业隐患。2020年,共出动人员328人次,检查涉及粉尘企业139家次,发现隐患360处,整改隐患340处,查封1家,立案3宗,处罚3.6万元,关闭搬迁10家;5是防控涉有限空间企业事故。2020年,共出动438人次,检查涉有限空间工业园区、企业219家次,发现隐患582处,整改隐患556处,查封1家,立案3宗,处罚7.8万元;6是遏制锂电池企业事故。2020年,检查涉及锂离子电池企业92家次(检查46家,复查46家),发现隐患265处,整改隐患265处,整改率100%,开出执法文书46份,立案2宗,罚款1.5万元。

  (四)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成效

  2020年,观澜街道共计立案查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249宗,罚款人民币96.4万元。其中,泥头车立案129宗,罚款63.9万元;施工工地立案16宗,罚款5.7万元;露天焚烧立案1宗,罚款5000元;不文明养犬立案27宗,罚款1.4万元;垃圾分类立案12宗,罚款2.5万元;在非指定场地堆放建筑废弃物9宗,罚款6.6万元;在非指定场地倾倒废弃物立案12宗,罚款7.9万元;擅自收纳建筑废弃物立案5宗,罚款2.9万元;公共厕所维护管理未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立案6宗,罚款3000元;非法养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立案2宗,罚款4500元;城市六乱立案19宗,罚款1.9万元;乱吐甘蔗渣等废弃物立案1宗,罚款50元;倾倒废弃物立案1宗,罚款3000元;违法放置废弃物立案3宗,罚款3000元;违法倾倒污水污物立案1宗,罚款1000元;在公共绿地停放车辆立案3宗,罚款9000元;向雨水管道倾倒余泥渣土立案1宗,罚款5000元;在城市绿地上停放车辆立案1宗,罚款500元。

  四、拓宽法律服务途径,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观澜街道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面向全辖区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目的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对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有益的作用:1是为满足企业法律服务方面需求,将已建设完成的1个街道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0个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功能拓展,将法律服务领域扩大至企业,并将社区法律顾问纳入对企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利用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性,在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矛盾纠纷上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全面性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上的支持,使企业良性发展,从而带动观澜街道经济发展;2是建立街道级法律援助窗口及社区级法律援助点。观澜街道高度重视劳务工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对企业劳务工等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由专职律师负责,积极为劳务工提供工资拖欠、工伤赔偿、人身伤亡等纠纷的法律援助,有效解决劳务工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对缓解企业与劳务工的紧张关系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3是加强劳动纠纷预防化解,对于企业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的、群体的矛盾纠纷,成立专案组,由观澜街道分管领导实行包案,部门一把手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的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化解,为企业稳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

  五、自觉接受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是观澜街道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规范政务信息内容,以观澜街道政务网站为公开载体,对政务公开栏及时进行项目更新,以街道财政预算、行政权力运行等领域为重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是在网站公开公布执法举报电话,对执法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整改,不断拓展执法队伍及执法工作的监督途径,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3是观澜街道积极搭建民主议事平台,有效畅通民主沟通渠道,各社区积极召开居民代表议事会,组织居民围绕辖区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切实激发居民参与基层民主政治的热情,助推民主法治建设进程;4是积极落实《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的工作建议,履行行政诉讼的有效判决,针对提出的行政工作上的不足,观澜街道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细致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以确保行政工作规范到位。

  六、注重法治教育,推动学法常态化

  (一)注重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1是将公职人员学法教育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中,深入推动公职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时刻做到恪守纪律,警钟长鸣,强化干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2是组织开展执法部门专题法治培训,讲解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梳理执法要点及法律风险防控,加强执法专业法律法规学习,使执法人员拓宽对执法工作的认识,杜绝违法执法,同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3是把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列入观澜街道重要日程,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全街道公务员、职员等人员认真学习我国各类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使学法考法工作常态化,深入抓好落实。2020年,观澜街道全体公务员、职员100%完成了年度学法考试,优秀率达到100%,有效达到学法用法效果;4是组织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人民法院庭审活动,通过旁听庭审,使国家工作人员加强了法治思维习惯的养成,促进法治水平有效提升,促进学以致用能力,有助于在开展社会管理、服务时能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问题,同时使国家工作人员更能带头践行法治,强化依法行政理念。

  (二)注重人民群众法治教育

  2020年,观澜街道继续努力拓展法治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与广度,有计划的引导辖区人民群众学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知识。因今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的要求,观澜街道本年度特别注重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培训讲座、宣传活动、派发书籍、播放视频等方式,结合“法律六进”及“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整年持续并扎实的为居民群众、企业职工、青少年学生等群体普及《民法典》知识,不仅增强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及法律水平,同时还有效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七、存在问题

  观澜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完成较好,但与省、市、区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1是法治建设工作意识需进一步提高。因法治建设专业培训讲师缺乏,无法形成系统性的培训,造成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观念及工作任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是案审工作任务繁重。极个别案件在程序上存在瑕疵,少数案卷归档未能达到新的归档标准要求。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1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意识,以培训的形式聘请法治工作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举办法治政府及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更好的提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治建设观念,更全面、系统的掌握法治政府工作的目的、目标等内容,形成高度的整体法治观念;2是根据案卷评审的新标准,加强案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培养,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执法技能,强化依法执政意识,进一步巩固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更严格地审核案卷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对取证的规范性,同时对行政执法档案进行专业化、电子化管理,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建设。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