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安全生产执法、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街道党工委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2、负责城市管理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认定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负责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与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协调有序、配合密切、反应快速的联动机制;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投诉案件;承办区、街督办案件、信访案件和其他事项;开展辖区农业用地的日常巡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规划违法和土地违法的日常巡查、报告、制止工作;负责开展规划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作;执行违法用地清理和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强制拆除工作;对辖区内水、电、气、建材、建筑设计和施工企业在违法建筑建设中的有关行为进行制止并协助处罚;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和其他事项;负责住建领域的小散工程的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处理劳动信访、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和劳资纠纷,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欠薪保障工作。 6、协助开展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审理综合执法案件和其他事项;负责罚没物品的管理;配合办理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协助和配合市及区组织的跨区域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对于重大执法事项以及属于市或区相关单位管辖的事项,应及时报告并移送市或区相关单位查处。 8、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的监督检查;负责景观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统筹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统筹指导数字化城管工作。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区政府委托,履行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综合科(案件审理科)、城市管理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均为正科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