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观澜街道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龙华区观澜街道办 日期:2018年02月2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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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龙华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文件精神,观澜街道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考核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观澜街道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17年根据龙华区统一部署,我街道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相关配套措施;及时整理并在龙华政府在线-观澜街道办公开2017年度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组织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龙华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促进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制度的建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观澜街道办发布政府公开信息620条,其中“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栏目类信息508条,财政预决算2条,各类专题信息1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街道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辖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或行政诉讼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和经费情况

  2017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复印费、检索费、邮寄费。

  通过一年来的大力推进,我街道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也取得了质的飞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我们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努力,通过梳理,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没有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情况,一般都是办公室人员兼职,且人员变动频率高,常常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信息公开机制缺乏,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有时未能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但是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工作程序还不够规范,特别是主动公开缺乏保密审查环节,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仍存在单一化、表面化。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务院、省、市、区政府更是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2018年,观澜街道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建全体制,规范运行。实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检测、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监督检查、评估验收和表彰奖励等推进措施,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发挥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时效性工作,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