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00-02-2018-090841

分 类: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18-04-26

名 称:龙华街道2018年精神文明提升工作方案

文 号:深龙华龙办字〔2018〕19号

主 题 词:

龙华街道2018年精神文明提升工作方案

来源: 日期:2018年04月26日 【字体: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巩固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以“讲文明、守规矩”为目标,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以法治手段为抓手,长效推进辖区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水平提升,为加快建设高品质核心城区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丰润的道德滋养、良好的文化条件,现结合街道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精神文明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王汝津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文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街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社区工作站站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文化科,负责精神文明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等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书敬同志担任,闫䶮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

  二、工作内容和目标

  大力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推进多途径的规范引导和文明治理,实现“思想道德良好、环境整洁优美、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层次提升,使辖区居民文明素质在十个方面有显著提高。

  (一)文明观念厚植入心。醒目投放文明行为公益广告,贴近群众,润心育人。

  (二)公共活动文明参与。市民文明观看赛事演出,有序进退场,无大声喧哗,自觉带走垃圾,不留下一个塑料瓶、一片碎纸、一个烟头。

  (三)公共场馆安静有序。市民自觉排队,无大声喧哗、嬉戏吵闹现象,爱护公共设施。

  (四)公园广场文明游玩。无乱扔垃圾、乱涂乱刻、损害花草树木、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五)志愿服务蔚然成风。志愿服务常态化,激励、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六)城中村环境净化。无垃圾乱扔乱堆放,无乱张贴乱涂写,无超门店经营、乱摆卖,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停放有序,电动自行车充电规范。

  (七)集贸市场整洁卫生。无超线经营,无乱扔垃圾,无地面积水,无乱摆卖、乱搭建,市场周边车辆停放有序。

  (八)交通路口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清晰,交通信号灯等设施设备完好,人行护栏等交通隔离设施完整。

  (九)交通出行秩序井然。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停放有序,非机动车靠右行驶、不逆行,共享单车停放有序,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护栏。

  (十)公共厕所干净无异味。五米之内无异味,设施设备完好,免费开放,免费提供纸巾和洗手液。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精神文明提升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宣传活动。在辖区的核心位置设置大型宣传栏,宣传党的创新理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和深圳文明行为为元素,制作文明标识,并在辖区的主要交通干道展现,营造浓厚的精神文明氛围。同时,在辖区农贸市场、酒店餐厅、公共文体场馆以及企业、学校、社区等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行为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风尚广泛传播。(牵头单位:宣传文化科,责任单位:街道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二)破除文明秩序行为陋习。针对普遍存在的公共行为陋习,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守规矩文明提升活动。特别是在公共交通行为、公共场所秩序、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深入开展讲秩序、讲礼仪、讲卫生、讲节俭、讲科学的教育引导。通过加强正面引导和强化监督管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培育文明风尚,弘扬时代新风。(牵头单位:宣传文化科,责任单位:街道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文明秩序法制保障。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共文明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有效惩戒不文明行为,合理利用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居民言行,发挥法律法规对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文明行为从他律转向自律,为公共文明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执法支持。(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执法队)

  (四)引导市民文明参与大型活动。严格落实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制定的《龙华区大型文体活动文明提升保障方案》,切实保证大型活动的组织文明、秩序文明。各单位在主办公共活动时,门票、节目单等材料要印上文明提示,活动现场要设置、播放文明广告,引导市民有序进退场,提醒市民主动带走垃圾,保持安静,不抽烟,不吃带响声的食品,不随意进出、乱起哄、吹口哨和喝倒彩。举办室内文艺演出时,要引导观众一般不中途退场,演出谢幕结束后再有序退场。(牵头单位:宣传文化科,责任单位:街道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五)加强公共文化场馆和政务服务窗口秩序管理。严格落实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制定的《龙华区公共文化场馆文明引导工作指引》,区政务服务局制定的《龙华区政务服务窗口文明引导工作指引》。各场馆和窗口要制订文明引导工作细则和流程,发布文明提示,安排专人开展文明引导。在街道主要公共文化场馆的阅读、展览区域安装实时噪音监测设备,确保场馆内声音控制在40分贝以下。(牵头单位:宣传文化科,责任单位:街道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六)推进交通文明提升行动。进一步固化“路长”责任制,交警、路长、志愿者按照定人、定岗、定时的要求,在街道主要交通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引导行动。龙华交警中队要每周组织开展“禁摩限电”查处违停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占道、逆行、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宣传文化科(文明办)要根据区委宣传部发布的交通文明指数测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近期要在解决规范交通秩序、文明乘车、文明行走、文明排队上见成效。(牵头单位:交通预联办,责任单位:街道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七)加强公园广场日常管理。在市政公园广场入口处安装文明游园告示牌。安排专人开展文明引导,对损害花草树木、乱涂乱刻、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监督和劝导。合理配置公园广场垃圾桶,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对公园、广场周边乱摆卖,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整治。(牵头单位: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执法队、各社区工作站)

  (八)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城市管理能力与建设水平“双提升”,制订和完善在环境洁净、市民行为规范、革除陈规陋习等方面的管理措施。持续改善背街小巷、集贸市场、老旧住宅小区、老旧工业区等区域的公共环境,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各社区工作站每天安排专人在问题高发的地段进行站岗巡查,严查超门店经营、乱摆卖行为,发现乱张贴小广告的要立即通知执法队到场取证并查处。划定交通标识,引导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有序停放,严查电动车私拉电线室内充电行为。全面落实连续性清扫保洁制度,督促管养单位提高垃圾转运效率,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每月对垃圾中转站运行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监督考核结果与养护经费核拨挂钩。(牵头单位:执法队,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科、各社区工作站)

  (九)整治辖区农贸市场脏乱的现象持续推进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提升改造工作,市场经营方要严格执行农贸市场管理标准,档位物品摆放不得超出台面,不得私自加长或延伸台面;统一配备垃圾桶,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坑洼积水,周边门店及市场内档位全部划设黄色经营控制线。市场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投诉电话,进行投诉记录、处置和反馈登记,定期对辖区农贸市场开展集中检查和联合执法,督促各农贸市场提升公共文明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经济服务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十)整治公厕精细化管理不达标的现象。全面落实公厕管理主体责任,设置管理责任公示牌供市民监督,实行“一厕一人一管”。开展“星级”公厕创建活动,规范公厕保洁、便民措施和卫生提示等,实现洁具厕器完好、地板墙面完好、设施设备完好,做到公厕干净无臭味,免费开放、免费提供纸巾和洗手液。开展公厕指数测评,完善公厕导向和电子查询系统,提升公厕管理服务水平。近期主要是开展“星级”公厕创建活动,做到全部公厕免费开放、厕内环境良好、硬件设施完好。(牵头单位: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十一)社会风尚创建典型化。广泛开展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围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主题,组织开展“家风评议”、网上家风交流展示活动,使好家风教育感染更多市民,发挥支撑良好社会风气的作用。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推进“志愿者之城3.0建设”,以制度化、专业化为引领,推动志愿服务向参与社会治理、凝聚社会共识转变。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市民、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推选活动,引导市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牵头单位:宣传文化科,责任单位:街道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十二)助力志愿服务常态化。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街道、社区志愿服务全面开展。完善龙华汽车站、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建设,确保每天有志愿者在现场开展文明引导。在地铁4号线和龙华、清湖地铁站内开展“共建文明地铁线活动”,让地铁4号线成为龙华乃至深圳的文明长廊。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汽车站、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文明督导站和成立文明督导队,推动公共场所文明提升,营造和谐有序的服务环境。(牵头单位:团工委,责任单位:宣传文化科、各社区工作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提升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任务分工,抓紧制订具体的可操作方案,细化行动内容,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提高实效。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指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各项工作要层层分解、具体到人、明确目标,并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和载体,改进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效果。请将各单位的责任领导、责任人于26日(星期四)中午12点前通过协同网报送至宣传文化科账号。

  (三)注重引导,宣传到位。要利用好各种媒体,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及时发掘和表彰。要强化社区舆论监督,及时将整治工作的意义向社区群众进行宣讲,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纳入整治工作范围,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督查,严格考评。将讲文明、守规矩文明提升行动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街道纪工委和党政办要通过专项督办、不定期明察暗访、例行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行动的落实,及时通报存在问题、有效督促各级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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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时间: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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