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华区2019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计调查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龙华区民治街道办 日期:2020年11月2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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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龙华区2019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计调查的审计报告,涉及我中心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指出“部分变更违反了施工合同补充条款“7、本工程所有措施项目费用为包干费用,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和设计变更而调整,措施费用清单内所列或未列项目,未标列金额的也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项目价格中”的规定。”

  整改措施:对部分变更未按固定单价执行,擅自提高综合单价问题进行整改。

  1、要求造价咨询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对造价成果进行严格复核。

  2、由于该项目还未结算,暂未完成扣减多计的工程量,下一步将在结算中扣减多计的工程量。

  二、审计报告中指出“部分变更违反施工合同补充条款“第1点、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后结算。”的规定。”

  整改措施:对部分变更未按固定单价执行,擅自提高综合单价问题进行整改。

  1、要求造价咨询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对造价成果进行严格复核。

  2、由于该项目正在结算,已函告造价咨询单位须进行扣减,将在结算中扣减多计的工程量(未出结算成果报告)。

  三、审计报告中“部分变更违反招标文件“施工招投标情况报告第四点:根据招标文件选择中标人原则,(其中非竞争性费用不下浮)。相对审定标底下浮13.17%。”的规定。”

  整改措施: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价格下浮问题进行整改。

  1、要求造价咨询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对造价成果进行严格复核。

  2、将在该工程结算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对变更部分未按合同单价执行所多计金额予以扣减。

  四、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变更未及时上报系统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对报告中涉及变更的项目补充完成上报。

  2、对报告外涉及变更的项目进行自查,自查后将5个未上报系统的变更项目补充完成上报。

  3、后续变更项目将及时上报系统。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