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治街道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年12月09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2020年,民治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围绕街道中心工作,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根据《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和《法治深圳建设指标评分标准(街道办)》,经逐项自查、总结和查漏补缺,现将街道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行政执法方面

  1.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要求,民治街道执法部门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工作信息,确保阳光执法。今年以来,街道应急办完成双随机行政执法公示72宗,行政强制措施公示28宗,行政处罚公示59宗。执法一中队已处理行政处罚案件165宗(含6宗个人垃圾分类简易程序案件),执法二中队处理行政处罚案件2宗,均已做到表明身份、告知执法依据等事中公示事项,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录入深圳市龙华区双公示管理平台,均已通过审核并已同步至政府在线,做好事后公示工作。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要求,民治街道应急办配备执法记录仪27台,执法终端每人一部,便携式打印机20台,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配备执法记录仪84台(其中72台已损坏),在各个执法环节已要求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并以手机拍照录像的辅助方式来记录整个执法过程。因辖区范围过大、执法人员编制有限、案情突然等多种原因,部分案件只在调查询问笔录阶段有音像执法记录,其他过程仍是以文字记录为主。截至目前,执法一中队共记录执法案件165宗,录好的执法音像记录已保存在专人保管的电脑内。

  3.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要求,民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已处理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59宗,每宗案件均已经过民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案审科的法制审核(民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的法制部门为综合案审科),且每宗案卷中均已附加法制审核部门意见。

  4.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做好自查的同时积极配合市区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抽查活动街道各执法部门按要求及时提交行政执法案卷台账,主动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此外,街道司法所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组织街道法律顾问及司法所律师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法治深圳建设”指标评分标准对街道相关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通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存在认识偏差的、不符合案卷规范性标准的个别事项进行了统一,促使各部门增强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最大程度避免问题案卷的出现,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5.执法数据信息平台(系统)报送。民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执法监督信息平台数据报送工作。其中,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报送行政处罚案件165宗,执法二中队报送行政处罚案件2宗。

  6.执法投诉监督渠道畅通,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街道办的执法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监督渠道畅通,并做到及时回复投诉函。今年以来,我街道收到区司法局转来的4件投诉事项转送函,街道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司法所、物业办和民治社区工作站、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电话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依法接受监督

  1.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主动配合案件审理。2020年,我街道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2.认真落实检察建议书,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情况。11月27日收到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抄送的检察建议书,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当中,发现龙华区城市和管理综合执行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有五份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中由民治街道相关单位作出的处罚决定有两份,我街道司法所已组织律师及街道法律顾问与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沟通并将对照建议认真落实,督促相对人履行缴纳罚款义务,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流程,积极组织非诉行政执行的业务知识培训,并于规定时间内反馈情况。

  3.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接收法院相关文书,包括传票、通知裁判文书。2019年承接到2020年的行政诉讼案件共5宗,其中开庭4宗,2020年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宗,凡开庭案件街道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并认真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

  4.行政诉讼案件备案及行政诉讼败诉率。每月28日前报送民治街道行政诉讼案件情况表至区司法局,且街道在收到应诉通知书时均第一时间告知区司法局,并及时更新诉讼情况及诉讼结果至区司法局备案。截至目前,暂未发生败诉案件。

  (三)依法行政保障

  1.组织开展学法活动。7月28日,在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召开《民法典》与我们的工作生活专题学法讲座,邀请龙华区法院执行裁决庭唐强副庭长来进行授课。司法所在现场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每一位参会的人员。同时,按照《深圳市龙华区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相关公职人员按时学习、参加考试。截至8月14日,我街道227名公职人员均参加了2020年度学法考试,并且考试分数达95分以上,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均达100%,顺利完成此次学考工作。

  2.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根据市区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相关要求,组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此外,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龙华区202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的通知》,我街道通知相关执法人员登录系统进行学习和考试。截至10月中旬,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率达100%,总体及格率高达98%,圆满完成本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工作。

  3.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为进一步推进民治街道依法治理工作,9月2日下午,民治街道在龙华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7月27日下午,街道召开党政联席会,传达了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并部署了街道下一步工作。9月17日上午,街道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总结2019年我街道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对2020年及今后的工作进行推进和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5.规范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执法三中队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先”的工作方针。严格依法办理仲裁案件,按照“一法两规则”的要求,对每一个办案程序和环节进行固化,制定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流程,从立案、庭审、结案到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都能按法定程序办理。认真落实终局裁决制度,依法依规把握适用范围,统一事实认定、法规适用、文书格式等要求,确保终局裁决程序规范。建立案件研讨制度,统一问题处理标准。二是应急办全面落实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强化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完善街道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长效机制文件,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同时对现有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通过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瓶颈性问题的研究,先后修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实施细则,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加强,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证据收集、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

  (二)部分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积极性还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方面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对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同时,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街道办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2次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或者宪法专题讲座等学法活动,参加1次以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推动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街道司法所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对存在问题的案卷进行整改,最大程度减少问题案卷的存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推行数字化执法,规范执法流程,为公众提供智慧化的执法服务和管理。根据《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0版)》要求,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确定的范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音像记录。为实现执法办案过程全记录、流程全闭环,抓住深圳点亮5G智慧之城带来的机遇,强化执法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数字化执法,打造智慧执法平台。借助平台做到执法全过程信息化,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流程,实现执法过程全程可追溯,所有执法案件“一案一档”。

  (四)构建“12+7+2”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落实8月17日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王卫书记讲话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构建全方位便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12+7+2”的格局,打造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12”即依托辖区12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7”即辖区4个派出所、龙华法庭、交警中队人民调解工作室及劳动办法援工作点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2”即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室和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整合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及专职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力量,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值班接待,服务职能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公证、法律政策解读、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以及社区矫正等,秉承“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切实做到辖区群众有法律需求,500米范围内就能就近找到服务站点,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的新举措,确保居民群众能够获得更便捷、精准、有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五)完善工作机制,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以及行政复议和诉讼等行政工作的全过程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使法律的权威在依法行政的实际工作中全面得到彰显。同时,进一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六)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街道各项工作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