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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行政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街道编制了《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并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本《指南》将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华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lhq.gov.cn/xxgk/index.html)上查阅《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行政机关(主办科室、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落实情况;本行政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工作总结;本行政机关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及落实情况等。

  (四)资金信息。

  主要内容:本行政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专项资金信息;业务相关的其他资金信息。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各项行政服务事项内容、法律依据、数量及方式、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申请受理机关、决定机关、程序、时限、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法律效力、收费、年审或年检等。

  (六)信息公开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信息公开指南及年度报告。

  (七)其他。

  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工作动态、重要会议、活动信息;人事任免、人员招考等人事信息;以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重点领域、应急管理等信息。本行政机关统计数据,包括业务工作相关的统计信息;专项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2.公开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要采用网站公开的形式予以公开,网址为http://www.szlhq.gov.cn。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1.申请的提出

  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对应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龙华政府在线”)上下载电子版(点击下载表格),复制有效。

  申请人在申请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表明身份。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的提示。

  (1)书面申请

  ①当面申请。申请人向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提交申请。

  ②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本行政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2.申请处理

  本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电话等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行政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行政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行政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民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阳光路26号民治街道办事处2楼218室,邮编:518131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5-81718706

  传真号码:81718555

  电子邮箱:mzxcwhk@szlhq.gov.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行政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办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街道办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55-81718886(纪工委)。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本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办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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