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区领导安全工作相关批示指示精神,2月27日至3月2日,区安委办根据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采取“以点带面”抽查模式,组织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督导检查。
重点对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入室停放充电、是否堵塞、占用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存在飞线充电、充电场所防火分隔以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充电场所电气线路及电气设施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充电场所应急物资及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
抽查全区6个街道共32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龙华街道7家、其他每个街道各5家),发现隐患问题119条。其中地下负一层设有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未按规范要求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的2家;架空层设有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未按规范要求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的3家;地下负一层、架空层存在电动自行车入室停放(仅停放未设充电设施)11家。
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区安委办已印发督办函,督促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加强安全监管,压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督办治理到期后,区安委办还将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督促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