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分流阀”作用,我局已于2021年2月22日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等规定依法开展行政调解相关工作。
现对有关事项进行通告,详见附件。
附件:1.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行政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名册
2.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行政调解委员会调解事项清单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9MB2D28922G/2024-0020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5 |
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行政调解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15 | |
主题词: | 行政 调解 委员会 |
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分流阀”作用,我局已于2021年2月22日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等规定依法开展行政调解相关工作。
现对有关事项进行通告,详见附件。
附件:1.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行政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名册
2.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行政调解委员会调解事项清单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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