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碧澜小学房屋征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评估机构和测绘机构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协商选定,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和测绘机构的活动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举行,经现场公证,我街道办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本项目的评估机构为:广东省大周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测绘机构为:湖南省城乡建设勘测院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五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评估机构和测绘机构的相关资质材料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碧澜小学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相关资质材料
2.碧澜小学房屋征收项目测绘机构相关资质材料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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