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深龙华府规〔2023〕1号),为遴选重点产业项目,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现制定了高端激光与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端激光与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
二、意向用地单位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激光装备是智能装备制造业的核心之一,国家和省市层面先后出台多项规划政策鼓励激光装备产业发展。《“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中提出“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研发超快激光等先进激光加工装备”,《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要求“以广州、深圳为核心,重点发展高性能激光器与装备等”,《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升智能制造装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智能成套装备及其关键技术发展,加强工业机器人、新型激光器等精密制造装备关键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
本项目将围绕激光光学及其控制技术,以及与激光技术相配套的自动化技术,建设一个同时覆盖新能源电池、光伏、新型显示、半导体、消费类电子等领域的高端激光与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意向用地位于九龙山先进制造业园区内,项目落地符合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方向,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推动龙华区激光装备产业上下游集聚,促进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工业母机产业集群加速发展,有利于龙华区加快打造成数字经济核心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和我区产业发展定位,且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及关联公司在我市无自有产业用地和用房。
(二)可行性:
近年来,激光装备行业发展迅猛,已广泛应用在工业制造、航空航天、医疗美容以及军事等领域,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等单位联合发布的《2022年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2010年至2022年中国激光装备市场规模从97亿元增长至87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20%。
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为国内激光装备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长期从事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行业,研发技术实力雄厚,产品在下游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光伏等新能源细分市场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近年来受“碳中和、碳达峰”等政策驱动,新能源市场持续迅猛增长。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2021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为220GWh,预计2025年增长至1250GWh,年复合增长率约54.4%。此外,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2022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87.41GW,预计2025年增长至120GW,年复合增长率约11.5%。下游市场的迅猛增长将同步刺激激光及自动化设备需求,为本项目落地提供重要支撑。
综上,本项目具备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形成产值超80亿元、纳税额超4亿元,对深圳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85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11825平方米,将建设高端激光与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1.精密激光与智能装备制造基地
围绕新能源电池、光伏、新型显示、半导体、消费类电子等领域等激光及自动化设备,建设高标准的智能制造基地。拟规划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
2.中试基地
围绕激光技术、自动化技术等领域,建设中试基地。拟规划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3.综合配套
设办公运营、后勤、环保、安全、公共充电站、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等各种功能配套建筑。拟规划建筑面积约31825平方米。
(以上数据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11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的“A1103智能控制焊接、重载搬运、柔性装配、自动化辅助装备、电子制造、注塑冲压、物流分拣、检验检测、研发设计、技术服务等专用工业机器人”、“A1114智能电子制造成套设备、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智能化成型和3D打印设备等智能制造成套装备”、“A1117应用于整车制造、动力总成、动力电池等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制造成套设备”。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该产业类型属于适用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为0.5。
(二)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
2.竞买申请人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三)生产技术:竞买申请人掌握激光表面处理、焊接、切割、激光清洗等一项或多项功能的自动化成套设备的生产技术。
(四)产业标准及产品品质:产品通过ISO9001:2015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在竞得用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全部建成投产。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5000万元/公顷。
3.产出效率:投产当年用地产出(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1200万元/公顷。投产后每5年至出让年期届满前1年土地产出率年均≥109000万元/公顷。
4.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年增加值)≤0.05吨标准煤/万元。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2485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普通工业用地(M1)。
(三)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111825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2.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项目所有建筑面积(除公配设施外)原则上全部限自用,土地出让期内不得转让、以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深龙华府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刘小姐、赖先生,联系电话:0755-23090124。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