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钵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龙华分店:
本委受理杨雨露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40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
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本公告已于2023年4月21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园社区龙华人民路4264号汽车站大厦2号龙华人民路4278号。你可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47号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领取仲裁决定书(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5-22020030)。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