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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9MB2D27065K/2023-0150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11-02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3492-3504号等12宗裁决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6
主题词: 龙华 裁决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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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3492-3504号等12宗裁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6  浏览次数:-

深圳市行知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吴桐等12人诉你的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3492-3504号等12宗)已办结。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向你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吴桐、童思琦、陈焕婷、施卫国、 蔡雅欣、方佳望、凌杰、李彩红、张毅恒、陈琼妹、童格选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工资 57890.44 元;

  二、驳回申请人刘丹虹的仲裁请求;

  三、驳回申请人吴桐、童思琦、张毅恒、陈琼妹、童格选的 其他仲裁请求。

  本布告已于2023年11月2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金銮国际商务大厦2期弓村商业广场B508,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谢小姐,电话:0755-22020658)。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布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