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新智能视觉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彭悦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3】3950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807.69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0月01日至2023年11月21日期间工资6985.91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1846.15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4年5月28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水围社区华悦路150号潮回楼创意园E栋507。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钓鱼台工业区21号D栋201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黄石磊,电话:0755-29671761)。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