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用刘桦霏等39名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伍卫军等18名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用期限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专职仲裁员:刘桦霏、王洪剑、张国康、林树铭、王建强、曾惠丽、潘定威、董月辉、曹华元、梅颂、卢丹霞、陈云辉、袁家庆、唐琳、刘立、潘定杰、廖锦文、陈晓培、黄芳、刘少慧、何敏玲、黄卓免、张之悦、徐姗、刘国伟、徐勋、莫俊康、邓巧娣、谢庆志、韦宝光、罗美英、林宇川、张玉茹、苏颖、程辉、周海英、黄艳娉、曾惠莲、徐英珠。
兼职仲裁员:伍卫军、尹军、杨军福、胡春学、张群、张威、袁凤莉、易玲、刘小利、田晓峰、张倩、黄海涛、葛金波、李嘉瑜、肖燕、李栋雄、吴玲、魏文博。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