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东王实验学校:
本委已受理陈桃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观湖)案【2022】76号),诉求为其他,金额合计人民币23000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2年3月21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东王围200号(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东王围200号)。你可到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村261号(伟业百货对面)观湖劳动办一楼仲裁窗口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曾小姐,电话:0755-28029553)。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7日上午9:30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村261号(伟业百货对面)观湖劳动办仲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